中時網科祭出「競業禁止契約」

人才「麥走」,先畫押簽約!

在許多行業中,「跳槽」似乎成了變相抬高身價一種方式。 最近,企業主學聰明了,紛紛祭出「競業禁止契約」來約束員工,到底什麼是「競業禁止契約」呢?

中時網科最近祭出「競業禁止契約」,員工個個人心惶惶。 (攝影者.駱裕隆 )

和全球最大入口網站雅虎(yahoo!)的喜事才剛落幕,中時網路科技員工卻個個人心惶惶。在辦公室的角落不時傳來竊竊私語:「真奇怪,為什麼這個時候突然要簽競業禁止契約?說是形式而已,可是將來發生糾紛時,員工有保障嗎?」

競業禁止契約並非頭一遭發生,倒是最近這半年來,不僅出現頻率越來越高,連強制力都在悄悄地強化之中。資策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軟體組組長孫珍如表示,尤其是軟體和網路公司的老闆,漸漸開始使用競業禁止契約來「綁住」員工,她語帶玩笑地說:「可能是被這些人才的高流動率給嚇壞了吧!」

什麼是競業禁止契約呢?太穎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曾惠仙說,競業禁止契約規範的範圍很廣,最基本的就是僱主要求受僱員工不能在離職後一定時間(通常是一到兩年)、地點及範圍內,從事和原來相同性質的工作,以防止技術外流或造成不公平競爭。她強調,由於這種契約對受僱員工的未來生涯影響很大,因此效力有多大目前還相當受爭議。

...本文未結束

免費訂閱!
商周最新出刊報‧隨時掌握最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