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事件

事件指歷史過程中突發、非結構性的短期現象;稱陳水扁事件本身用字並不完全恰當,社會學者可能偏愛用「陳水扁現象」,但我更喜愛稱之為事件。因為歷史中許多事件,大如革命事件,甚至胡鬧像Woodstock搖滾盛事,都在文化底層留下深刻影響;相當多的事件遠比人們想像的更長期,而相當多的現象則遠比人們想像的更迅速殞落。

對我而言,「陳水扁事件」指的是台灣從一九九○年發展至今將近十年的民粹主義所終結的政治現象;現象從陳水扁一九九四年當選台北市長後至二千年當選總統達到高峰。相當多政治學者籠統地把過去十年的現象比喻為盛行於拉丁美洲的「民粹主義」,但他們很少思考即使稱為民粹主義,在李登輝時代與陳水扁時代的重大區別。李登輝雖然抓住民粹主義某些核心概念,特別是族群及本土意識,用很簡單的語言如「空包彈」、「十八套劇本」等,化為政策與競選策略,鞏固權力基礎;但民粹政治裡,領袖直接訴諸民意的支配能力,特別是透過電視媒體與群眾場合的煽動天分,李登輝遠不如陳水扁。

民粹政治與群眾運動看來類似,弔詭的,群眾運動談的是群眾在運動過程中,產生事件,提出自己的訴求,並且民眾自發地凝結力量,像歐洲社會主義政黨,勞工運動帶動工會組成並出現社會主義政黨,使勞工階級透過政治組織在國家機器資源的分配中,爭回歷史中喪失已久的利益。民粹政治雖然同樣擁有一群烏鴉鴉的群眾,但這群民眾是沒有臉孔的人民,他們的主張不重要,他們的腦袋不重要,而他們的肢體重要,他們的聲音重要,他們的手更重要。民眾的手使民粹政治的群眾最後被化約為一個個數目,比如說舉手喊口號或以手投票,然後成為某位魅力領袖的隨從式權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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