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法官致敬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本月七日針對刑法誹謗罪做出解釋,強調「絕對惡意」和「被告不必自己證明無罪」原則,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具有重大意義。

此後,七月七日不僅是抗戰紀念日,也將成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里程碑,值得向主持這次解釋案的大法官們致敬。

這次的釋憲案,由《商業周刊》提出聲請,先後委由羅明通及李念祖兩位大律師遞出聲請書,歷經兩年餘,才獲得此一保障言論自由的重大成果。對於當時受到總統女婿賴國洲和交通部長蔡兆陽控告的本刊同仁,也算是遲來的部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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