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隱私問題難善了

大家應該都有收到垃圾郵件的困擾,一大堆不知從何得知自己郵件地址的莫名推銷電子郵件,一副對自己知之甚詳,以直呼名字的方式來推銷各式各樣商品。消費者毫無對抗能力,只能在花時間下載郵件後,迅速刪除以洩恨。

雖然大家都同意網路上的個人資料隱私該受保護,但是一觸及要正式立法來明文規範時,各方卻又出現不同聲音。根據近一期《經濟學人》指出,對於在五月二十二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所建議:法令應該保護消費者在網路上的隱私這個問題時,行政官員採取避重就輕的態度,事實上他們並不同意此案,寧願網路上的商家們能多多管束好自己。由於美國大選在即,國會說怎樣也不願意倉促地在十一月大選前通過任何法案。而對總統候選人而言,無疑更是個棘手的難題。高爾基本上贊成立法管制,但他需要那些高科技產業的支持;小布希傾向於業者自我約束,但大部分的民主黨員卻希望有更嚴厲的法律加以保護。

《經濟學人》指出,事實上,聯邦貿易委員會之前並不主張由立法管束網路上的保護個人隱私權,而主張由民間自發自律。但在後來委員會報告上對網路業者的結論卻是「努力不足」。雖然聯邦貿易委員會至今仍表示樂見業者們能自我約束,但獨立觀察家們卻不如此認為,有的人甚至推測國會不可能在二○○一年夏天結束前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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