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用老套法規,管停車位、旅宿媒合
共享專法交白卷 傷了Uber也扼殺台灣新創
2025年,共享經濟規模估達3,350億美元

高幼軒(中)以及吳宜穎(左2)成立Bananny,提供跨區托嬰。它規定保母須提供證照、良民證等確保品質。(攝影者.程思迪)
共享經濟在全球遍地開花,並因衝擊傳統業者而在許多國家碰壁。但,研究機構如PwC仍預估,這市場到二○二五年將有三千三百五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十兆三千億元)的規模,並認為沒有任何產業能躲過此創新模式的來襲。當新經濟闖入舊經濟,能否找出共存之道?
在台灣,為了建立與政府溝通的團體平台,促成法規開放,七月下旬,一群業者成立了「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出爐第一份《共享經濟白皮書》。
按該協會定義,廣義的共享經濟,就是透過一個網路平台,讓物品、空間、時間、人力等資源的共用,可以更普及、更即時、更便捷,讓人們不用靠購買或擁有特定物品來達到使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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