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與家人,如何對臨終方式達成共識?

預立「不急救意願書」兩大竅門

當親友的病症,已無治癒可能或機會極微時,怎麼減少彼此的痛苦,把握共處的時光,不要留下遺憾?與摯愛告別,該怎麼面對內心被掏開的空洞?

值班醫師-林帛賢

值班醫師-林帛賢(攝影者.許世穎)

面對生離死別是人生必經的過程,但從小到大,我們並沒有被教育過,該如何堅強走過艱辛難熬的陪病過程,以及,怎麼去面對失去親人的沉痛悲傷。

就算是歷經加護病房外的漫長守候,幾度收到病危通知單,對於該不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Do Not Resuscitate)?簽下DNR,會不會讓重病的家人,因此放棄求生的意志,更早離世?始終是難以跨越的難題。

簽下DNR,代表的是在生命無法挽回的臨終時刻,不施行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摩、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人工呼吸等等救治行為,目的是避免以人工維生醫療,拖延死亡前的痛苦。出發點是希望心愛的家人,不要在瀕死失去意識的過程中,肉體因持續急救措施,承受相當程度的痛苦與傷害,能夠以比較有尊嚴的方式告別人世,較有機會善終。同時也避免急救失敗後,慘不忍睹的遺容,對家屬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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