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傷害派遣工

勞委會通過的「派遣勞工保護法」(簡稱派遣法)草案,規定派遣工須和一般員工「同工同酬」。這種法令只會使派遣工更難找到工作。

首先,有些輿論指責企業為節省成本而用派遣工,彷彿這是企業之罪。然而為何企業要省成本?因為消費者想省錢。同樣品質的東西,消費者只願買較便宜的,不願買較貴的。企業只有壓低成本才能生存。

若今天消費者都不想省錢,企業就不須費心節省成本。與其指責企業為降低成本而雇用派遣工,更應譴責消費者只想省錢。一方面指責企業為降低成本而用派遣工,另一方面自己卻買便宜貨而不買高價貨,這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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