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贍養費超級比一比

阿湯哥離婚,代價一百五十三億?

中日集團少東林鴻銘的離婚官司,妻子林秀芬要求新台幣一億元的贍養費合理嗎?以國外企業界許多離婚官司看來,一億元的贍養費,還是小巫見大巫!

四億五千萬美元是多少?這筆約等於新台幣一百五十三億元的鉅款,可以讓政府購入九架法國幻象飛機(一架幻象機要價約新台幣十六億二千萬元),也是好萊塢明星湯姆.克魯斯與同為好萊塢明星的老婆妮可.基嫚離婚,可能要付出的代價。

湯姆.克魯斯這種等級的好萊塢明星拍一部片的片酬,總是在數千萬美元之譜,因此為了要和老婆離婚,付出高額代價,也不是尋常市井小民可以理解的。但是,回過頭來看,絕大多數好萊塢明星或藝人,都是付出了高代價,才得以解脫婚姻關係的束縛(見表)。美國各州的法律不同,包括加州在內的許多州,都規定夫妻結婚之後共有的財產,離婚時必須夫妻平分,因此離婚時免不了雙方對簿公堂,為爭奪財產醜態百出。

前奇異資本公司執行長溫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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