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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碳ESG

台塑石化長期作為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最高的私人企業,其轉型進展不僅將直接影響台灣 2030 年減量目標與 2050 年淨零路徑能否落實;作為國際投資人倡議「氣候行動100+」(Climate Action 100+) 特別關注的亞洲企業之一,其氣候轉型規劃也是金融機構評估高碳產業轉型投融資的重要案例。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於股東會前夕發布《台塑石化氣候績效報告》,以 IFRS S2 轉型計畫為評估架構,並結合國際投資機構與智庫的分析,從目標設定、氣候風險與機會、氣候議合、轉型關鍵指標、治理與問責、公正轉型六大面向,檢視台塑石化淨零路徑的可信度。 目標設定:股東該問,目標有沒有約束力?台塑石化永續報告書、自主減量計畫目標與過去三年實際排放趨勢之間出現落差。自主減量計畫中麥寮三座廠在的 2030 年目標約 2,633 萬噸,甚至高於永續報告書過去三年揭露的實際排放量。 台塑石化揭露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氣候目標(單位:萬噸)來源:整理自台塑石化2024年度永續報告書、環境部自主減量計畫公開資訊及查詢平台。NA表環境部平台未公告相關資訊。2024年範疇三數字取自台塑石化2025年114年第6次董事會議事錄。 對股東而言,這不是技術細節,而是公司治理問題。股東會上應要求公司:短中期氣候目標與實際排放趨勢一致?自主減量計畫排放目標為何高於永續報告書?2030 年以前究竟會新增哪些實質減量,而不是靠目標設定方式看起來達標? 氣候風險:真正的風險不是只有碳費台塑石化目前對氣候風險的分析仍偏重短期政策成本,對中長期市場變化、產品需求下降與高碳資產風險揭露不足。 以碳費為例,公司內部碳定價機制僅為每公噸 100 元,而對於轉型機會(如燃料替代之減碳效益或碳權收益等)則以每公噸 300 元估算。此種低估風險而高估機會之情形,將影響轉型風險與機會之財務衡量基礎。 更重要的是,台塑石化僅將碳費列為短期風險,未考量到 2030 年以後之情境。而環境部碳費費率審議會於 2026 年 2 月已決議後續碳費費率將以西元 2030 年為期規劃分階段調升費率(目前建議區間為每公噸 1,200 元至 1,800 元)。若以台塑石化在永續報告書或自主減量計畫中 2030 年之目標來估算,屆時碳費成本將高達 300 億至 500 億元之間。此成本遠超出台塑石化於最新股東會年報中所揭露的稅前獲利127億元。 但碳費還不是唯一風險。台塑石化過去曾將電動車普及、運輸用油需求下降列為風險,但最新永續報告與 TCFD 報告已未再提及。另一方面,公司股東會年報仍將石化市場描述為有望隨景氣循環溫和復甦,較少正面回應全球塑膠減量、循環經濟、原生塑膠需求管理與亞洲產能過剩所帶來的結構性壓力。 因此,股東會上可以進一步追問的是:公司是否已評估傳統高碳產品需求下降對營收與資產價值的影響?是否已評估石化基本原料事業持續虧損背後的中長期需求變化? 氣候議合:範疇三是否已納入轉型治理?台塑石化的核心業務長期以煉油油品、石化基本原料生產與燃煤汽電共生系統為基礎,其價值鏈中真正的排放熱點不只在廠區內,更在產品使用階段。因此,對台塑石化而言,範疇三排放具有實質重大性。台塑石化 2024 年範疇三排放量為 5, 654 萬噸,遠高於範疇一與範疇二合計排放量 2,342 萬噸,然而,台塑石化目前仍未針對範疇三建立相應的短、中、長期減量目標。台塑石化與集團下游台塑、台化、南亞、與麥寮汽電等主要公司間,長期具有垂直整合與交叉持股特性,集團內部在原料供應、能源使用與下游製造之間,也存在穩定且長期的交易與資本關係。換言之,台塑集團相關企業並非沒有條件管理範疇三。相反地,正因其集團結構高度整合,理應更能建立跨公司、跨產品鏈的減碳協作機制。 在這樣的治理條件下,若企業仍只以「集團整體方針」作為回應,可以進一步追問:集團內部是否已有低碳採購規範?主要產品是否揭露碳足跡?不同事業與公司如何分攤減碳責任?如果答案仍停留在「依循集團方針」或「持續評估」,就不宜將其視為已具備完整的範疇三管理機制。 轉型關鍵指標:SAF 不能只是小規模布局台塑石化近年已於永續報告書、TCFD 報告與股東會年報等文件中提及永續航空燃油(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等方向,但目前相關揭露較多說明生產規模與配合政策需求,外界仍看不清楚這些產品未來究竟會逐步進入主要產品組合,還是只是配合政策需求的小規模布局。 真正有意義的轉型,不只是「有沒有做 SAF」,而是 SAF、循環材料、替代原料與其他低碳產品,是否會反映在未來產品組合、營收結構與資本支出中。投資人應要求企業說清楚:低碳產品未來占燃料銷售多少比例?替代原料占石化原料投入多少?公司有多少研發與資本支出,真正投入低碳產品、循環材料與深度減碳技術? 以「燃煤機組轉燃氣機組」為例,不能只比較燃煤與燃氣在廠內燃燒時的排放,還必須納入天然氣供應鏈的全生命週期排放,包括上游開採、液化、運輸與管線輸送過程中的甲烷逸散風險,以及評估這筆投資是否會形成新的化石燃料鎖定(fossil fuel lock-in)效果。若煤轉氣只是將燃煤排放壓力延後到天然氣資產上,而未同步提出退場年限、折舊安排、甲烷排放管理與後續轉換至低碳燃料或氫能系統的可行性,就可能只是遞延高碳資產風險,而非真正降低轉型風險。 治理與公正轉型:股東會不能只聽報告觀察台塑石化董事會議事錄,董事會多偏向接收溫室氣體盤查等資訊,較少看到針對高碳資產風險、產品組合調整、範疇三管理、深度減碳技術與資本配置的實質討論。 這也是機構投資人與小股東可以發揮作用的地方。股東會上可以要求董事會每年說明:氣候目標是否仍與實際排放趨勢一致?資本支出是否支持低碳產品與深度減碳?高碳資產是否已有退場或轉型規劃?高階主管薪酬是否連結具體減碳成果,而非一般性的 ESG 表現? 此外,公正轉型也不應被忽略。台塑石化雖將公正轉型列為重大主題之一,但未見完整規劃,亦缺乏勞工、地方社群與受影響對象之實質對話。若未來公司真的推動高碳資產調整、產品轉型與製程變革,地方就業、承攬商與社區都會受到影響。股東不應等到轉型衝擊發生後,才要求公司補救。 股東會行動:讓議合有時程、有門檻、有後果若金融機構持續投融資台塑石化等高碳企業,應設定明確議合條件:企業必須提出範疇三管理目標、低碳產品占比、替代原料導入比例、資本支出轉向低碳業務的路徑,以及高碳資產中長期退場或轉型規劃。若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未提出或未達成,金融機構應啟動升級措施;銀行可調整授信條件、限制新增融資或提高風險定價,投資人與資產管理者則可透過投票、董事改選立場、公開議合聲明或逐步降低曝險等方式回應。 小股東在股東會上可以集中提出幾個具體問題:範疇三如何納入目標?SAF等低碳產品未來如何成為產品組合與資本配置核心?有哪些高碳資產退場安排與深度減碳路徑?董事會是否每年檢視資本支出與淨零路徑的一致性?公正轉型是否有勞工與地方對話計畫? 評估石化業轉型時,真正該問的不是「這個專案有沒有減碳」,而是「企業是否更接近低碳商業模式」。確保企業在 2030 年前開始降低對高碳產品、高碳能源與高碳資產的依賴,這才是股東會上,機構投資人與小股東都應該追問的核心問題。 補充說明:鑑於IFRS S2於2027年將正式生效,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依據IFRS S2氣候轉型計畫揭露指引,從目標設定、氣候風險與機會、氣候議合、轉型關鍵指標、治理與問責,以及公正轉型六大面向,針對台塑石化、中鋼與台積電三家台灣前三大排放源(合計達台灣排碳量20%)進行氣候績效評估。完整2026台塑石化氣候績效評估報告。 (本投書不代表商周立場) 責任編輯:管婺媛 ...

202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