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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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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即使是在和平的情況下,離婚依然是很艱辛的。 包括財務的花費,如律師費、搬家費、子女撫養費;讓人心力交瘁的情感負擔,像是跟孩子長輩的溝通;有時甚至要經歷數年的協商訴訟,權利義務分配過程往往像一場惡夢。 有些夫妻,開始選擇避開正式離婚帶來的各種衝擊,而是以「安靜離婚」的方式結束關係——情感或身體上不再連結,法律上仍是婚姻關係。心理治療師馬特·朗奎斯特(Matt Lundquist, LCSW)解釋,兩人仍住在同一屋簷下但分房睡,仍一同撫養孩子、一起去家族旅行,並繼續共用銀行帳戶及分擔帳單。 朗奎斯特提醒,有4件關於安靜離婚,你該知道的事。 1、財務面的必然選擇 選擇「安靜離婚」的夫妻,往往是出於財務考量。居住就是很現實的問題,夫妻任何一方可能無法負擔搬出去的費用。 若希望繼續同住行得通,清楚的界線與開放的溝通至關重要。朗奎斯特建議:「要有一場成熟的對話——也許可以達成一種『不問不說』的共識。」(在治療師的陪同下進行,也是不錯的選擇。)「或者,你們可以決定暫時不開始新的約會,直到進入下一個階段。」 2、即便有孩子,安靜離婚也很常見 有些夫妻選擇「安靜離婚」,是因為他們想延後正式分開的時間,直到孩子長大一些,有更好的能力去理解與消化這個消息。 但保持沉默並非萬無一失。朗奎斯特指出,孩子遲早會察覺到氣氛的變化。(更別提「為什麼你們不睡在同一個房間?」這種讓人難以回答的問題。)因此,他建議先給自己一點時間去適應這個新的現實,然後在合適的時機,制定一個計畫,把消息告訴孩子。 3、可以依「需要知道」的情況來打破沉默 分開本身就是一件艱難的事,為了避免孤軍奮戰,朗奎斯特建議可以讓幾位值得信任、必要的人知道這件事。 告訴保母或老師,可能會幫你省去接送或更新緊急聯絡資料的麻煩;至於摯友、父母或兄弟姊妹,則能成為你最重要的心靈依靠。心理治療師同樣能協助你處理其中錯綜複雜的情緒。 至於愛批評的閨蜜最後才知道,也無妨。 4、它不該永遠是個秘密 「在短期內,安靜離婚能幫助彼此完成過渡,並在過程中互相支持。」朗奎斯特表示,重點在於「短期」。不要把「安靜離婚」當成維持熟悉感或逃避孤獨恐懼的方式。最好為這種狀態設下一個期限——如此一來,你的目光將會投向未來,而不是永遠困在沉默裡。 從安靜離婚中走出來 諮詢師賈斯汀·何 Justin Ho 指出,安靜離婚中的夫妻,可能不會再吵架。「這種夫妻會討論一些後勤事務,例如晚餐吃什麼。但任何有意義或不舒服的事情,他們都不會再談論」她說。 臨床社工麗莎·拉維爾則指出,「當雙方掩蓋不談論對養育子女、財務、姻親的不滿,通常至少有一方會開始對另一方感到怨恨,並且他們不想再多做嘗試」怨恨持續時間越長越難化解,「尋求治療支持會很有幫助」拉維爾說。 何也建議,如果意識到自己可能正處於安靜離婚,不妨坐下來和另一半談談,問他們:「你也注意到同樣情況嗎?」這樣的談話雖然會讓人不舒服,卻能開啟一個契機,看看這段關係是否值得努力改善。 資料來源:Oprah Daily、CNN ...

2025.10.02

職場

諺語說:「少年夫妻老來伴」,但現在,越來越多老夫老妻卻是「不想忍了」。 一般稱結婚30年是「珍珠婚」,但現在這顆珍珠卻黯淡無光。內政部長期統計追蹤台灣人離婚狀況。若將婚齡每5年分為一組,赫然發現近十年來,離婚率成長最多的一組,是婚齡30年以上的夫妻。 其次,10年來,婚齡20年以上的夫妻離婚占比也增加,從15.5%提高至18.1%。也就是說,台灣幾乎每5對離婚夫妻中,就有1對婚齡達20年以上。 傳統觀念裡,老夫妻往往覺得「離婚會給人笑」,但結婚20年以上的熟年夫妻,卻是台灣目前增加最快速的離婚族群。 律師郭怡青認為,台灣女性教育程度提高、經濟較為獨立,許多早已不堪婚姻折磨的熟齡者,以前沒離婚是不想連累孩子。甚至有的案例是子女知道父母一方長期受委屈(如遭家暴),而催促父母「趕快離一離,下半輩子比較好過」。 資深婚姻諮商心理師林秋芬指出,婚齡長而選擇離異,也有些,是生活突然有大事,譬如退休、親友過世等事件發生,促使其中一方重新思考關係。 你也困在不快樂的婚姻當中嗎?如果想要熟齡離婚,你該做些什麼? 專家建議:你必須自問自己3個問題、盤點3種能力。 別妄想改變對方:離婚前3自問 林秋芬指出,離婚前應該要先自問3個問題: 1.我為什麼在這個時間想離婚? 人面對困境時,常會幻想一個捷徑,譬如工作不順就辭職、生活不順就離婚,以為一切就海闊天空了。 熟齡離婚往往經過長期忍耐與自我詰問。林秋芬指出,要自問為什麼選在這個時間點作出處理,此時個人、關係的狀態如何?感受是什麼?必須很清楚這個時間點的意義,如果不面對困境、而以離婚蓋掉創傷,沒有趁此重整自身需求,很有可能會踩進同樣的坑。 2.我是想離婚,還是想改變對方? 林秋芬在婚姻諮商第一線最常面對的情況,就是一方想要改變另一方。 「會尋求諮商的,通常是關係中覺得不舒服的那方,但對方認為『我覺得婚姻沒問題啊,我為什麼需要改?』」 她說:「我最大的忠告是:不要妄想改變別人。該自問是否可能調整自己,讓關係有些不同。」 她舉了一個案例:丈夫婚後仍然醉心打球、完全不負擔育兒家務,妻子為此常指責丈夫。在諮商消化情緒後,妻子把「你又去打球都不帶孩子!」的指責,改成「我現在正在忙某事,爸爸可幫孩子換個尿布嗎?」的明確請求,夫妻關係和緩了不少。 3.離婚我會失去什麼? 許多人將離婚視為關係撞牆的解方,卻忽略了離婚需要付出的代價,及生活上的調整。她建議必須先設想過:離婚後生活的各種挑戰?長期生活樣態轉變後可能面對什麼壓力?都必須先做好假想與盤點,無論離不離婚,都才能轉換到人生的新篇章。 贍養費沒那麼好拿!離婚前盤點3力 熟齡離婚前,你也該盤點自己的3種能力,包括經濟能力、獨立能力、情感能力。 經濟能力 律師郭怡青10年前成立台灣第一所以家事案件為主的事務所,長年接觸離婚案件。她建議若考慮在結婚數十年後離婚,首要盤點的便是經濟是否穩定。由於熟齡離婚者年紀較長,工作能力有限,甚至決定離婚時已屆齡退休,很難如同年輕人可以多方嘗試,有獨立穩定的收入以維持老後生活,便相當重要。 若想離婚的一方自己的經濟條件有限,在現行制度下,離婚時有4種類型的財產可以向對方請求: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離婚或離因(造成離婚的原因)的損害賠償 贍養費 由於熟齡離婚的子女大多已成年,難向對方請求扶養費。而「夫妻剩餘財產」,郭怡青說,很多人會氣憤地說:「我太太(先生)婚後就是家庭主婦(夫),沒有工作,都是我在賺錢,為什麼他可以分!」但家務勞動及家庭照顧,本就不是無償勞動,只要對於家庭的維持有貢獻,都有權分到婚後對方多出來的財產。 最近較有爭議的是配偶尚未退休時離婚,未來能領對方退休金的「期待權」的一半,但目前只有公務員的配偶可以,一般勞工無法取得期待權。郭怡青認為很不公平,也有民間團體在推動修法。 至於贍養費,她更無奈地說:「當事人來問,我都直接說,不用想這件事!」原來在台灣要請求贍養費,必須符合3項要件:得經由法院「判決離婚」、屬判決中無過失的一方;第三,還要因為離婚「陷於生活困難」,才可以請求。 但台灣接近9成是屬於雙方合意的「兩願離婚」,更何況進了法院,除了法官判決外還有調解或和解,比例也很高,真正走到「判決離婚」案件,可能只有每年離婚對數的1%。 而且認定「陷於生活困難」的門檻太過嚴苛。根據《商業周刊》查詢判例,有一位女性長期照顧子女無法工作,判決離婚時無法領到贍養費,只因為她的銀行戶頭有5萬元存款。或是另一位女性因為慢性病而無法長時間工作,但還能領到子女每月1萬多元的孝親費,所以也被駁回。 「只要不是下個月會餓死,就被認為沒有『陷入生活困難』。但女性進入婚姻後,因為負擔育兒責任而喪失經濟力、勞動力,失去婚姻卻無法獲得補償。」郭怡青說贍養費早該重新定義:「這是1930年制定的法律,至今沒修過,充滿男性『救濟』被休妻子的思維,非常落伍。」 獨立能力 除了經濟能力外,第二,則是盤點自己的獨立能力。經過超過20年的共同生活,許多人已經失去了獨立生活的技能:小至交通、居家換燈泡,大至面對寂寞、租房、醫療需求等,是否都能獨立解決? 情感能力 第三,則是情感能力。熟齡離婚往往牽動人生上半場所建立的所有人際關係,包括取得離婚共識後,應好好討論如何面對彼此親屬、如何告知親友,甚至讓子女理解。 在熟齡階段恢復單身,也要有實力才能過得精彩。今年爆紅的台劇《此時此刻》有句台詞:「跟不相愛的人離婚,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嗎?」 如果說人生是戲,結婚與離婚並非喜劇與悲劇那樣絕對,一段婚姻的結束,或許是一個新關係的開始。當人們的平均壽命越來越長、即將邁入百歲的未來,在人生下半場,重新思考打擊位置,或許也不是一件壞事。 核稿編輯:吳中傑責任編輯:林易萱 ...

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