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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財政部今日發布新青安截至5月底止業務量最新統計,青年安心成家優惠房案在5月的撥貸戶數和撥貸金額,單月分別為8273戶、636億,不僅再創去年8月開辦以來單月新高,同時更遠超過4月的6879戶、521.91億元,月增量亦較上月大幅拉高,尤其開辦戶數,單月新承作戶數,就較4月再增約1400戶,新青安在房市的人氣爆棚由此可見,合計舊青安,整個青安房貸戶數累計破40萬戶,達40萬2750戶。承作總金額累計約1兆8700億。 新青安在去年8月上路之初,剛起步時8月當月的承作量167.86億,承作戶數2599戶,到了9月,量能放大約200億,當月承作340.23億,戶數多出超過2千多戶,當月承作了4768戶,之後幾乎逐月升高,從10月、11月、12月、今年1月、2月,當月承作金額和戶數分別為378.45億和5188戶、465.18億和6338戶、498.03億和6778戶、503.4億和6861戶、287.87億和3856戶。 大型行庫主管認為,新青安連續數月打破新高紀錄,最主要的因素,應和國人對通膨的預期,使得買房意願大增有關,也推動新青安房貸的成交量來到9個月來最高紀錄。除了抗通膨因素之外,主要因素應該是新青安房貸的利率先前內政部和行庫補貼2碼之下,使得新青安房貸利率1.775%,和其他房貸利率最新的「地板價」2.185%,差距高達41個基點,使新青安在3月央行理監事會議升息之後1個月,馬上爆出超大量。 大型行庫主管認為,除了上述對一般房貸利率的領先優勢,和對通膨的預期帶動新青安業務量創單月紀錄之外,成交量推高房價,也帶動首購族的借款金額更大,墊高貸款金額。 4月當月各大行庫的青安房貸業務量,台銀一家就破百億為115.53億、1538戶,其他行庫還包括土銀、華銀、合庫、一銀、華銀、彰銀、兆豐、台企銀,分別承作77.45億、67.49億、62.4億、56.73億、56.31億、49.35億、36.65億,戶數分別為1087戶、908戶、820戶、735戶、702戶、587戶、502戶。 而在5月,各大行庫青安房貸量表現遠甚於4月,包括台銀、土銀兩大行庫單月承作金額在百億之上。台銀最高為140.11億、1841戶,其他行庫還包括土銀、華銀、合庫、一銀、華銀、彰銀、兆豐、台企銀,分別承作105.27億、89.84億、70.06億、67.10億、64.21億、58.29億、41.11億,戶數分別為1394戶、1217戶、916戶、849戶、797戶、685戶、574戶。 瞄準首購族的新青案專案,現在已被金融圈公認為房貸業務的「先行指標」,亦領先央行、金管會的國銀房貸業務量公布,且趨勢和全體國銀房貸業務量統計一致,尤其是新青安房貸專案上限只有1千萬元,不夠的地方得搭配其他房貸專案來作,因此可反映房貸市場的最新情況。 在今年3月央行出乎意料的升息半碼之後,多家國銀主管就私下表示,新青安的業務量連續在4月、5月兩個月都打破新高紀錄,5月增量更為今年1月以來最大,國人對於通膨預期以及資產保值的危機意識也由此可見,更有很多先前猶疑不定的民眾,決定進場買房。...

2024.06.21

財經

財政部於2024年2月16日預告囤房稅2.0稅率基準,7月1日正式實施,並將於2025年5月以新制課徵囤房稅。 本次修法針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從1.2%調降為1%;非自住住家房屋,稅率則從1.5%~3.6%上調為2%~4.8%,並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課徵,將使多屋族、建商繳納更多稅金。財政部估計全國約36萬戶受影響,粗估整體可增新台幣26億元收入。 囤房稅2.0修法重點為何?新制稅率如何計算?哪些族群受影響?本文帶你一次了解。 囤房稅是什麼? 囤房稅2.0修法重點 囤房稅2.0計算公式 囤房稅2.0試算範例 哪些人會被囤房稅2.0影響? 誰不受囤房稅2.0影響? 囤房稅2.0稅率基準 各縣市囤房稅稅率 囤房稅是什麼? 「囤房稅」源自財政部《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是針對屋主持有的第4戶開始計算的非自住住家,採用差別稅率課稅,向持有多間房屋或空屋的囤房族徵收更多稅金,以降低投資客持有多屋情況,並刺激空房釋出,進入租屋市場。 依據舊制《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依房屋現值課徵差別稅率: 自住房屋(登記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戶數在3戶內,可享優惠稅率1.2%。 第4戶起將視為非自住住宅,稅率介於1.5%~3.6%。因囤房稅為地方稅收,可由各地方政府視所有權人持有的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囤房稅2.0是什麼?6大修法重點 「囤房稅2.0」又稱「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即針對擁有多間房屋且未有效利用者,調高其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此次囤房稅2.0修法重點如下: 項目 囤房稅舊制法規 囤房稅新制法規 囤房稅率 1.5%~3.6% 2%~4.8% 同一人名下之房產的統計方式 各縣市分開歸戶 全國歸戶 地方政府制訂差別稅率 「可」制定囤房稅率 「必須」制定囤房稅率 單一自用住宅持有稅率 1.2% 1% 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 1.5%~3.6% 1.5%~2.4% 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 1.5%~3.6% 1.5%~2.4% 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 1.5%~3.6% 2%~3.6% 囤房稅2.0修法重點1: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 舊制囤房稅課稅,採取的是「各縣市歸戶」的方式,如果一家戶單位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各有1間房產,在每個縣市都可以算「1戶自住」。 囤房稅2.0新制上路後,將改採「全國歸戶」的方式,並以家戶為單位(包含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做計算。若同一家戶名下在全國共有4間房產,第4戶就會被課徵囤房稅。 如何計算非自用住宅的持有戶數? 囤房稅2.0上路後,如何認定非自住房屋戶數成為關鍵。原則上,只要登記在名下的房地產,不論是位於全國哪一個縣市,總數超過第4戶起就算是「非自用住宅」。 但在財政部擇定辦法與最新配套措施中,明定15大類因有其政策目的或特定原因,不納入囤房稅戶數計算的應稅房屋標準,且不適用差別稅率,即排除適用囤房稅: 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 經認定的社會住宅 符合規定的包租代管 具有核發證明文件的勞工宿舍 獎勵停車位 管委會或避難空間 公同共有房屋 經許可的長照機構宿舍或可住宿的老人福利機構 史蹟及文化景觀 促參附屬設施住宅或宿舍 不堪居住程度的房屋 其他經財政部核定房屋 公益團體興建且無償供災區民眾的房屋 產業園區內企業租給弱勢員工的住宅 法人將房屋進行包租代管 囤房稅2.0修法重點2:稅率上限調至4.8%、採累進課徵 針對持有多間房產,但並非用於自住者,調高法定稅率上限至4.8%、下限至2%。 各地方政府「必須」在2%~4.8%的稅率範圍內訂定囤房稅,並採全數累進,若超過一定戶數,每戶皆採取較高稅率計算。 囤房稅2.0修法重點3: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 為鼓勵購屋自住,此次修法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使用並辦理戶籍登記者)的持有稅率至1%。但此方案排除各縣市豪宅,若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上,將維持1.2%稅率。 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持有2戶或3戶自住房屋,仍適用稅率1.2%。 囤房稅2.0修法重點4:申報租賃所得可減稅 為鼓勵多屋族將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將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的房屋,法定稅率調整為1.5~2.4%。 囤房稅2.0修法重點5: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 為避免繼承非自願共有房屋造成空置的情形,導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整為1.5~2.4%,以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 囤房稅2.0修法重點6:提升建商餘屋稅率 為鼓勵建商加速銷售空屋,建商新建住家用房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上下限為2%~3.6%;建商餘屋持有年限超過2年以上者,法定稅率上下限為2%~4.8%。 囤房稅2.0計算公式 囤房稅課稅計算方式與房屋稅相同,公式如下: 實際應納稅額 = 房屋課稅現值* x 稅率 x 課稅月數/12 *註:根據財政部公告,房屋課稅現值並不是房屋買賣時的市價,而是政府根據房屋建材種類、耐用年數、附近交通情況、供求概況等,評定出的房屋價值。房屋現值每3年都會被政府重新評定,以最接近當下的市場情況。 通常房屋地段越好、屋齡越新、坪數越大、建材越好,房屋評定現值就越高,所需繳納的房屋稅和囤房稅也就越多。 囤房稅2.0試算範例 囤房稅2.0對於持有自用住宅,或持有一定房產數量的民眾影響有多大,以下進行試算,並比較新舊制應納稅額的差距: 假設王先生在台北市持有1戶自住用房屋,並依規定辦理戶籍登記,以課稅12個月為例,應繳稅額將從3600元降至3000元,共可省下600元。囤房稅試算如下: 戶數 縣市 房屋現值 囤房稅舊制稅率* 舊制實際應納稅額 囤房稅2.0稅率 新制實際應納稅額 A 台北市 30萬 1.2% 600元 1% 3000元 假設陳小姐除了在全台擁有3間自住房屋外,在台北市還持有2戶非自住房屋,以課稅12個月、囤房稅2.0採用財政部公告的直轄市稅率基準為例,這2戶非自住房的應繳稅額,將從13200元增至17600元,須多繳4400元,比原來稅金多了33%。試算如下: 戶數 縣市 房屋現值 囤房稅舊制稅率* 舊制實際應納稅額 囤房稅2.0稅率 新制實際應納稅額 A 台北市 25萬 2.4% 6000元 3.2% 8000元 B 台北市 30萬 2.4% 7200元 3.2% 9600元 假設張先生除了在全台擁有3間自住房屋外,還持有5戶非自住房屋,分別在台北市有2戶、新竹市有2戶、台中市有1戶,以課稅12個月、囤房稅2.0採用財政部公告的各縣市對應稅率基準為例,這5戶非自住房的應繳稅額,將從55800元增至77900元,須多繳22100元,比原來稅金多了39%。試算如下: 戶數 縣市 房屋現值 囤房稅舊制稅率* 舊制實際應納稅額 囤房稅2.0稅率 新制實際應納稅額 A 台中市 20萬 2.4% 4800元 4.2% 8400元 B 新竹市 40萬 2.4% 9600元 3.8% 15200元 C 新竹市 60萬 2.4% 14400元 3.8% 22800元 D 台北市 30萬 3.6% 10800元 4.2% 12600元 E 台北市 45萬 3.6% 16200元 4.2% 18900元 *註:上述試算提及的縣市,根據舊制囤房稅所制定的非自用住宅差別稅率分別為:台北市「2戶以下每戶2.4%、3戶以上每戶3.6%」、新竹市「5戶以下每戶2.4%」、台中市「4戶以下每戶2.4%」。 哪些人會被囤房稅2.0影響? 囤房稅2.0是針對非自用住宅持有數量加重稅率,首當其衝、會被課徵囤房稅2.0的族群包括: 持有多戶房產並出租的房東。 非自住供旁系親屬使用。 持有大量餘屋的建商。 多屋房東 擁有多間「非自住」房屋的房東,其持有房屋的成本將大幅上升。因而有專家擔心,由於房產持有成本增加,租屋族也可能被轉嫁漲租,遭到池魚之殃。 但政府其實有祭出包租代管獎勵、公益出租人等政策,提供租金補貼和免稅額,鼓勵多屋房東釋出空屋,投入出租市場。 大量餘屋的建商 對於預售屋未賣光的建商來言,持有大量餘屋的壓力將十分巨大。依囤房稅2.0規定,2年內稅率為2.0~3.6%,但若放到5年,將負擔4.8%稅率。此舉是要建商儘速出清餘屋庫存。 另外,在囤房稅2.0上路後,未實施差別稅率的12個縣市,如新北市、基隆市、嘉義縣市等,也須在囤房稅2.0修法通過後,針對「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因此若置產多在這些縣市的多屋族,受到的影響更大。...

202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