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公司積欠薪資就要當心!這種情況下,非自願離職無法請領失業補助 我在這間公司任職 1 年以上的時間,期間薪資多次延遲發放,勞健保也是入職後好幾個月才加保。這篇簡單說明,我在申請失業給付遇到的狀況以及暸解到的新知識,如果你也有相同的困擾,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助到你。 工作就像談感情,一旦某一方違背承諾,就要慎重考慮這段關係。#像極了愛情 失業給付:申請之前的須知個人的部分 被資遣的身份 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退保當日之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1年以上 申請期間:非自願離職退保之日起2年內 公司的部分 資遣通報 無積欠政府保險費(員工可查詢) 如何確認自己是資遣的身份? 當我到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時,辦理專員告知我,公司並沒有通報資遣,所以我並不是被資遣的身份,也就是說: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不代表就有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 附註:在網路上查不到資遣的紀錄,因為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不管是公家機關或民間企業皆不得外洩個人資料。所以必須透過政府單位查詢及告知。 公司要在何時通報資遣? 在離職生效日+1天,再往前推算10天,是公司辦理通報資遣的期限。 例如:(8月27日離職+1日)-10日=8月18日要完成通報程序。 查詢公司保險證號的目的是什麼? 公司在積欠保險費用的情況下,就算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也會影響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 當你的公司開始有拖欠薪資的行為時就要警覺,事先查詢公司保險費用的繳交狀況,如果真的有欠款,最後還被資遣,連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都會沒有喔。所以知道公司的保險證號,能在勞保局查詢保險費用的繳交狀況,讓自己得以判斷有沒有必要繼續為這間公司付出。 步驟一 : 取得公司保險證號 首先你要有自然人憑證 搜尋「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網站 點選「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填寫自然人憑證資料 點選「查詢作業 ➜ 異動查詢 ➜ 勞工保險異動」 填寫就職的日期區間 網頁會顯示「保險證號」 步驟二 : 搜尋公司繳費記錄 搜尋勞保局「應繳保費查詢及補發繳款單」 輸入公司的「保險證號」 顯示繳費資料明細 小結事情已成定局,我只能將遭遇的經歷和得到的知識,化成文字給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你。或許能讓幫助你,避免遇到這類的問題,一起加油吧! *本文獲「Doris」授權轉載,原文: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不代表公司有通報資遣! 責任編輯:易佳蓉 ... 2020.11.24
財經 勞動部補助來了!每人最高領1.3萬元,無薪假補助、就業獎勵新政一次看 延長無薪假補助 延長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 新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新訂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3年計畫 推動促進新住民就業力發展措施 規劃移工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措施 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 擴大多元免評巴氏量表等專業醫療評估 疫後缺工改善方案 567就業續航力 推動精進直聘中心服務方案及擴充服務據點 1.延長無薪假補助 勞動部延長對5大製造業的無薪假補貼措施,至今年12月31日,補貼每人每月最高可達9200元。 5大製造業包含: 橡膠製品 電子零組件 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 機械設備 其他運輸工具及零件業 無薪假補助如何申請? 減班休息的勞工,自實施減班休息每滿30日的次日起90日內,向工作所在地轄區之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或透過台灣就業通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期間內,勞雇雙方已於公告日前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達30日者,應於公告日的次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無薪假補助適用情況 於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與雇主協議減班休息起迄期間達30日以上,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之勞工。 屬全時勞工或勞雇雙方已約定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 實施減班休息前,以現職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達3個月以上;或辦理僱用安定措施前,已受僱現職雇主,且領取薪資補貼前已受僱1個月以上者。 未具請領薪資補貼之事業單位代表人、負責人(含委任經理人)、合夥人、董事、監察人身分者。 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延長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 考量到旅宿及餐飲業因疫情後缺工問題仍未完全解決,勞動部決定延長「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至12月31日。 該方案提供全時工作的一般勞工補助每人每月6000元獎勵,若為特定地區再加碼提升至9000元;中高齡就業者,全時工作每人每月1萬、部分工時每人每月5000元獎勵,特定地區則分別提升至1萬3000元及6500元。 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此外,還提供最高8000元的職訓津貼,以應對暑假旅遊旺季的人力需求。 就業獎勵申請資格 失業勞工,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失業期間連續達14日以上之特定對象。 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 非自願離職。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 便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或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請報名參加專案缺工工作,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諮詢,得發給缺工就業獎勵推介卡 。 就業獎勵申請方式 加入「台灣就業通」註冊會員,並至「專案缺工就業獎勵」官網申請。 3.新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預定自2024年9月、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針對失業勞工上一學期申請補助合格、補件者,以簡訊通知申請、補件及審核結果,讓失業勞工即時獲得補助訊息。 失業勞工線上申辦補助者,可透過My Data平台直接取得戶籍資料,節省申請人往返戶政單位時間,預計1年約5000人次受惠。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額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萬3600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萬4000元。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方式 郵寄申請:紙本申請書表可至本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書表及檔案下載」處,下載列印相關申請書表,或到各地方政府、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點索取。 線上申請:至本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注意事項 申請人之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教育部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1學期1.75萬元(3.5萬元/年)」,若同時符合本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 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免學費補助、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4.新訂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3年計畫 為開發身心障礙者人力資源、精進定額進用制度執行、推動合理調整促進職場平權、發展適應就業多元服務模式,並辦理職場適應支持及雇主支持服務,以回應身心障礙者就業需求。 預定2024年下半年完成具體規劃後,於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時發布,並於2025年起實施。 5.推動促進新住民就業力發展措施 規劃結合中央及地方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資源,協助新住民兼顧家庭及工作,並提供職業訓練津貼、技能檢定輔導及補助、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及僱用獎助等措施,協助新住民即早就業。 預定2024年下半年完成具體規劃後發布實施,預計每年至少推介就業6500人。 6.規劃移工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措施 規劃由具公益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或績優移工仲介機構,為針對家庭中有緊急、臨時需求者,提供全日、半日、部分時數多元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及安全看視等服務,以回應高齡長者陪伴照顧,以及重大傷病有臨時緊急照顧家庭需求。 預定2024年9月修正發布試辦計畫,並於12月前提供服務,首年試辦約服務2500人次。 7.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 依移工懷孕前、懷孕時、生產後及育兒等不同階段,提供懷孕前宣導安全避孕措施、聘僱期間懷孕移工工作權益、產假規定及生育後請休假及哺(集)乳時間、子女居留及全民健保權益,將彙整民間團體、衛生福利部等單位意見修正。 預定2024年9月底發布,首年預計5000人瀏覽指引。 8.擴大多元免評巴氏量表等專業醫療評估 將推動擴大多元免評巴氏量表專業醫療評估適用對象及範圍,擴大多元免評3大對象: 被看護者80歲以上且有長期就醫紀錄者。 增列失能不可逆之特定病症者。 放寬偏遠地區失能者於當地醫療診所有長期就醫紀錄者。 預定2024年9月修正相關法規,預計免評人數5.5萬人。 9.疫後缺工改善方案 因應產業缺工及「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於6月30日試辦屆期,將針對常態性、季節性、特定業別等不同類型之缺工態樣,規劃對應策略。 預定2024年下半年完成具體規劃,並發布實施,提升勞動力運用效能,協助產業補實所需人力,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才利用率達6成以上。 10.567就業續航力 為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勞動部推出了「567就業力續航計畫」,針對55歲以上的壯年勞動力提供職前訓練、技能提升課程及再就業諮詢獎勵,預計每年提供1.5萬名壯世代相關的退休再就業支持措施。 11.推動精進直聘中心服務方案及擴充服務據點 規劃擴大系統介接及移工申辦一站式服務、檢討鬆綁法規,以簡化移工申辦程序及文件,並評估增設直聘服務據點,以建構全台直聘服務網絡,同時擴大辦理海外專案選工。 預定2024年下半年完成具體規劃後推動辦理,每年估服務直聘雇主提升至1.2萬名。 資料來源:勞動部 核稿編輯:陳虹伶 ... 2024.07.04
焦點 不是只有被裁員能領!一次看懂失業補助領取7大前提 「我失業了!」、「老闆欠薪,我離職了,這樣可以領失業給付嗎?」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各國都已出現大量失業潮,台灣恐怕也不例外。如果失業了,多數勞工會想到領失業給付,而領失業給付的前提是「非自願離職」,因此勞工要優先檢視自己是否符合「非自願離離」條件。 勞保局表示,「非自願離職」指的是下列各款情事之一:包括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二、因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三、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四、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4條第2款、第3款或第4款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簡單來說,非自願離職可分雇主主動及勞工主動因素。在雇主主動發動資遣部分,若是雇主因勞基法第11條規定的各項情事,例如歇業、轉讓、虧損、業務緊縮、不可抗力因素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或是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以及一般雇主最常用的,勞工不能勝任工作。 也就是說,雇主因為經營出現困難,被迫縮小規模或是減少勞工時,的確可以資遣勞工,也就是一般所謂可歸責雇主因素,因此自然都視為「非自願離職」。 另外,勞工若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而離職,也是屬於非自願離職。 另一種情形則是,雖然是勞工自己主動離職,非被雇主資遣,但離職原因歸因雇主有違法情事,亦即勞基法第14條的各種情形,包括,雇主當初簽訂不實勞動契約,致勞工可能受損;雇主或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勞工施暴或有重大侮辱行為;工作對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或是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勞工有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 其他如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薪,或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若有這些情事,勞工若主動離職,仍被認定是非自願離職,勞工可以領失業給付。 另外,職災勞工原則上雇主不能要求離職,但職災勞工若因為職災勞保護法第24條第2款、第3款或第4款,如經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或是雇主沒有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工作等情形, 勞工可以主動離職,仍屬非自願離職。 如果是定期契約勞工,如果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超過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也是非自願離職。 ※本文由經濟日報網授權刊載,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2020.04.24
國際 拜登宣布1.9兆美元新冠紓困方案 再發補貼每人1400美元 美國救援計畫」(American Rescue Plan),打算提供給每人1400美元的直接補貼,把失業補助金提高到每周...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