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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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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經濟部核准亞泥新城礦區礦權展延20年,居民不服興訟,一審法院認定未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同意參與程序,撤銷礦權展延處分,亞泥提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而確定。 亞泥公司花蓮新城山礦場的礦權,原本到民國106年11月22日到期,亞泥於105年間向經濟部申請展延,經濟部於106年3月間核發亞泥20年的礦權展延(限),礦區面積399公頃49公畝46平方公尺,礦業權有效期限至126年11月22日止。 環團及礦場周遭居民認為,經濟部未顧及居民權益就逕自展延,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隨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決定及亞泥已展延的礦權。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經濟部在核准礦權展延時,亞泥並未踐行原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的諮商同意參與程序,顯然違反原基法第21條第1項的規定,經濟部也未依職權要求亞泥補正,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有瑕疵,應予撤銷。 亞泥不服提起上訴,由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二審指出,亞泥上訴主張可於展延(限)後補正參與,但其所稱的事後參與包括提供原住民就業、水土保持及生活照顧等,已無關決定展限與否之考量,充其量只是開發者事後提出之回饋,只是開發者單方意願。 此時,原住民族對其土地繼續變化的事實,已失去及時保障其權利及意願的機制,無異使維繫原住民族及其傳統文化之土地,流失於公有土地私有化及不停止之開發行為,已失保障功能,不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項及第12項前段及原基法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 二審指出,原判決以原處分未踐行原基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為違法因而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並無違誤,亞泥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 責任編輯:鍾守沂 ...

2021.09.17

財經

應邀到大學母校演講,聯絡人說校友們對我能在45歲退休很好奇,希望分享經驗。一口答應的同時心中卻沒譜,校友年齡層分佈廣,從事的行業,家庭背景等,差異可能很大,要顧及全面不容易,為此,我特地向谷歌大神請示一番。 不出所料,不分年齡職業,說到退休,通常人們首要考量必定是錢,網上和退休相關的書籍報導講得最多的就是理財。可越是這樣,我越希望告訴大家,健康和快樂之於退休的重要性,一點都不下於金錢,而這三個看似不相干的元素,實際相互作用。 演講過程中,我首先要求大家接受一個前提:錢是必要工具,但不是目標本身,錢的功用是幫助我們完成人生目標。 在這前提下,培養健康身心,發揮自身特長,於是就跟金錢產生因果關係。同樣在這前提下,自發過簡樸生活,空出時間精神實現自我,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結果。 演講結束,討論頗熱烈,但有趣的是,多數提問依然繞著理財這個環節打轉,看來我本想刻意淡化「錢」的努力是失敗了。既然如此,繞不開就正面迎戰,再怎麼說,金錢本來就是退休三大支柱之一,當然值得討論。 問:你現在的收入來源是什麽?如何投資理財? 答:我不是理財專家,主要收入來源是利息和低風險投資,平日生活簡單,開銷不大,退休至今,即使經歷多次金融風暴,都沒有特別煩惱過錢財的事。有趣的是,當年選擇離開職場是為犧牲收入,賺取自由,後來反而因為做自己愛做的事而賺到包括環遊世界在內的旅行經費,證明一句話:財富不一定能帶來快樂,快樂經常能創造財富! 問:你說搬到高雄居住是因為房價物價低,但你住的那個區域我很熟,是市中心,房價不便宜又容易漲價,所以別講得那麼客氣,看來你也是個有錢人啊! 答:沒客氣!我比窮人有錢,比有錢人窮(廢話)。我在意的是生活內容,高雄符合我現階段生活需求,房子買得起就買了,沒考慮漲跌。錢很重要,但它是用來幫助,而不是阻撓或延後,我過想過的生活。況且,是不是有錢人是和別人比較的結果,人生是自己的,而且時間不長,享受生活都來不及,為什麽要在他人眼光中浪費生命? 問:你說許多人退休後從事對職志的追求,經常因此成名賺錢,所以不妨冒點風險,轉換人生跑道,這麼說來,一切還是為了錢啊! 答:簡單說,從事職志就是實現自我,全身心投入自身所長,經常能創造卓越,卓越的創造經常能得到金錢回報。拿我老婆當例子,她喜歡畫畫,努力畫畫的回報是創造和分享的樂趣,如果有一天真能開畫展成名賺錢,當然很棒,不行也無所謂,因為那本來就不是目的。我不是不愛名利,我愛死了,但也愛其他東西,如果追求名利代表無法兼顧譬如休閒,家庭,健康,職志這些同樣重要的事物,那也只好割愛。 問:你的生活哲學,似乎和某些宗教教義有類似之處,你對宗教看法如何? 答:我不信教,但對各個宗教都保持尊敬和好奇,或許哪天想開了(或想不開),就會去信。我既沒有看破紅塵也不懂修行,只是不願意為了一個好東西犧牲另一個好東西而已。真要說和別人有什麽不同,可能是我對好東西的認知範圍比較寬廣,碰巧這點跟宗教勸人淡泊名利有些許類似之處。我不理解為什麽有那麼多人在把金錢價值看得過高的同時,還能成為一個虔誠教徒,他們對教義是否真的了解認同? 那天的演講對部分校友和我自己來說,都可算是一場culture shock,他們期待聽到理財撇步,結果大失所望,而我把「金錢是工具,不是目標」想得太理所當然,結果備受挑戰。即使如此,會後仍有超過半數校友買了我的書,我不確定這場演講是否能帶給他們新想法,可以確定的是我不想(也沒資格)傳教,只想用親身經歷說明一件事,那就是:人生大事真的不止錢!錢!錢! {DS_BOX_15979} ...

20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