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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

共有 40 則相關文章

焦點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國民黨可能沒聽過。但是,婉君恰好就是這種生物。 因為藝人霸凌身故事件,部分政治人物主張要制訂「反霸凌專法」與「網路實名制」。然而,這樣的主張卻有待商榷。或者說,這樣的主張只是嘩眾取寵,甚至導致言論自由的倒退。 在我國現行刑法的規範中,涉及霸凌的罪名,至少有以下罪嫌: 加工自殺 傷害 恐嚇 誹謗 加重誹謗 公然侮辱 強制 目前霸凌現象「似乎」、「頻繁出現」的原因,並非因為實體法律規範尚待檢討,而是因為法律程序保障不足,以及部分的霸凌來自於未滿14歲的青少年,在無刑法責任能力的情況下,強制力相當有限。 為了保障隱私權,台灣在去年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的規定,將調取票的核准權限回歸法院,而且必須是最重本刑三年以上之罪,才有法定條件向法院聲請,調取個人的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由於霸凌的行為大多違反的罪嫌都是妨害名譽等罪,最重本刑也就是二年以下,因此檢察官如欲查緝,也無法可查。遑論臉書上的霸凌,更因為其保障隱私權的政策,經營者也不願意提供使用者資料,導致受害人往往在進入司法程序後,才發現無法對於不認識的霸凌者追訴。 另,學校霸凌中,大部分的霸凌集中於18歲以下,甚至是14歲以下的國中、小學生。如果是18歲以下,只有限制責任能力或根本沒有責任能力,少年法院甚至不會移付審理,因此即便設立霸凌專法,應如何處理青少年霸凌問題的責任能力,恐怕仍然是刑事政策上需要考量的重點。 而在霸凌專法中,最需要定性的爭議,恐怕在於「霸凌」在法律上的意義何在?強勢對弱勢?多數對少數(個人)?但何謂強勢?何謂多數?連勝文是強勢?還是手無權錢的魯蛇是弱勢?這些在社會學上容易定性的名詞,到了罪刑法定主義的刑法中,幾乎都會陷入無法操作的窘境。因此,不論是朱立倫或是立委提議要設立專法,不僅要考量立法院先前在隱私權的宣示,恐怕還要考慮責任能力、罪刑法定主義等等基本的刑法學。而在查緝時,面臨的平台配合問題,恐怕也不是法院或地檢署所能解決。 最後,關於網路實名制,更是一件箝制言論自由的倒退措施。過去南韓曾經嘗試過採行該政策,但是最後只是淪為詐騙集團盜取資料的來源而已。網路的精神,來自於自我負責與審查,而非他人之控制。當民眾上網必須登記個人資料,不見得可以立即抑制霸凌現象,或許先抑制的是網友之間的意見交流。而向來,言論自由就不應該事前審查,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原則。人民得以對抗暴政的武器,不過就是基本自由權,如果言論自由不能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則民主政治之原則肯定無法維護。為了霸凌議題,而限制言論自由,這恐怕是因小失大了。 誰因小失大?當然是國民黨,一旦採網路實名制,誰願意拋頭露面,擔任國民黨婉君呢? 最後,不要再趁火打劫了,霸凌這種事,從我小時候看到現在,無時無刻不發生,問題並不是法律,而是教育。教育自己的力量茁壯,教育別人的心靈同理,不過如此而已。如果要藉由解決霸凌事件來打壓言論自由?我想,戒嚴會不會比較快? 本文作者為律師 ...

2015.04.27

焦點

關於夏林清老師到目前為止的回應,我的想法是這樣。 這件事情如果「去脈絡化」來說(好諷刺的學術名詞),就是有一位輔大心理系的女學生被學弟性侵害,系所的處理方式是創立了「司法」、「學校性平會」外的第三軌,也就是「工作小組」,但工作小組的運作程序與內容上,造成被害人不舒服,夏林清老師覺得被網路公審,而被害人認為系所意圖息事寧人,對她造成二度傷害。 根據夏老師的說法,成立工作小組,是因為「性平會在各級學校已行之有年,當校園中發生此類事件後,一線的教師們容易在交給『性平會與法律處置』的思維下,退出了教育工作者協同學生們一起學習與成長的作用位置。心理系小組成立的一開始,則是選擇了主動拿起此一工作的責任。」 我個人在觀察這件事情,剛好認為問題就是在這裡。因為,當夏林清老師希望被害人陳述,「我要聽你做為一個女人,在這件事裡面,經驗到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受害者的位置!」這時候的工作小組,就已經成為一個實驗場,也就是把當事人的痛苦經驗,作為實踐理論之用,而不是單純的同理被害人,在面臨這樣的犯罪事件時,需要的支持究竟是什麼。 在性侵害的事件中,是不是受害人,從來就是自己的主觀感受,無法從客觀事實推敲。以學術的觀點來研究血淋淋的被害人,是不是本來就註定缺乏同理心?難道心理系的老師就會懂諮商?就會懂性侵害心理重建?就會使用解構與建構來理解被害人的傷痛?這是可怕的經驗,從來就不是紙上談兵可以實踐的。至於重建事實,那是檢察官的責任,什麼時候輪到工作小組? 工作小組難道有調查權?難道可以拘提當事人?難道可以請證人具結作證? 夏老師說,工作小組是「教育工作者協同學生們一起學習與成長的作用位置。」這種說法太瞧得起工作小組。當性侵害事件發生時,被害人的生命控制權被剝奪,他往後能不能建立安全感?能不能轉變創傷而融入生命經驗中?能不能重新融入社會?每個人歷程長短不一樣,但需由被害人自己發動,工作小組以學術的方式,剝奪了被害人的被害主觀意識,強迫她以學術的觀點回憶事實、拋卻主觀被傷害的意識,這對於被害人而言,情何以堪? 最後,我覺得夏林清老師的歷次回應都讓人非常傻眼。我只能說,網路公審從來都是自己造成的,態度與事實會決定一切。即便被害人發表了這麼一篇看起來「被迫道歉」的文字,老師仍然強勢的認為,自己才是網路上的受害人,渾然忘記有個人被性侵害,認為這些文字代表被害人想要跟她和解,這難道不就是性侵害事件衍生到最後,之所以嚴重傷害輔大心理系所的原因嗎? 因為老師,你永遠只想到你自己。...

2016.09.23

職場

大齡單身女子的愛與生活 有時候妳害怕,只是因為未知而已,而不是自己的能力不足 一位女歌手曾唱過曲名為《大齡女子》的歌,但這首歌的歌詞卻令我相當驚訝,一個人到底有什麼不好!這首充滿性別與年齡歧視的歌詞,隨便都可以講出一堆詭異的點:例如被流年困住之類的,怎麼不講星座犯沖還容易聽得懂。 最美的衣服還在等,人是衣服嗎?不會主動一點?誰「都」期待能嫁好丈夫?還不要一個人作主?為什麼婚姻是普遍價值,每個人「都」在等著「嫁」好丈夫?一個人決定自己晚上要吃什麼有多不開心?幸福是用來被別人羨慕的?寂寞就捱不住?難道沒有朋友嗎?一個人住?很好啊!這首歌到底在無病呻吟什麼?跟一個感情就像室友的人一起住,還要看他臉色,會比較好嗎? 所以,關於大齡女子,最重要的就是退休金真的要提早準備,保險是一種好方式。如果真的沒有鈔票,那麼,就要善用自己的選票,盡量支持與祈禱,國家不要倒。伴侶不是不重要,但我們不能期待一定會有個好人陪伴自己到老,我們應該先從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開始,也就是存錢與培養興趣。 少年為父,中年為夫,老年為子,妳這輩子會一直不快樂,因為當這些人違背妳的期望,妳就會不開心,這其實是一種親情勒索。 除此之外,運動是一件必要的事情,可以保持自己的健康。如果跟家人有緣,可以試著去珍惜,這一點我做得還不夠好,正在努力中。如果沒緣分,不要勉強自己。更重要的是,不要犧牲自己照顧別人,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照顧自己的情緒是最重要的。不要為了所謂的友情、愛情、親情而讓自己不開心,妳有聽過主角配合臨時演員的情緒嗎? 對於不開心的人生,妳要勇敢。勇敢地去改變、去選擇。有時候妳害怕,只是因為未知而已,而不是自己的能力不足。面對、處理與放下,是很必需的功課,逃避雖然不可恥,但沒有用,最後妳會發現,老娘這輩子竟然糊塗地就過了這麼多年。委曲不能求全,只會求得自己一身怨氣,千里之外,大家都聞得到,而且覺得妳很難搞。 以下想給大齡女子一些建議: 1.年紀大,可以姊弟戀,可以姊妹戀,但是,不需要隨便戀。 2.愛情與流年毫無關係,但是跟個性非常有關。 3.不要再祈求白馬王子了,這東西不存在,務實的相處比較重要。 4.無論一個人或是兩個人,都不能放棄自主,唯一的差別只有在於,結婚了就要彼此尊重,但不是要妳放棄決定權,只是改成一起決定而已。 5.妳的幸福不是用來讓人家羨慕的!真正的幸福,是看著對方都會覺得想微笑,或者是一種安穩的快樂,不是對方的無微不至,而是自己的開心滿足。 6.如果妳的幸福,仰賴別人的眼光,那麼妳永遠都不會幸福,因為總會有人不爽妳。 7.沒遇到喜歡的人,一個人就好。而且一個人,超好。 8.沒愛情會死?那妳的人生肯定挫折太少! 9.照顧好自己,才會有別人愛妳,千萬不要無病呻吟、自怨自艾。 10.好好把握孤獨的時光,因為以後妳會懷念不已 關於相親,你必須知道的10個小知識 有朋友詢問相親時必須要注意的事項,實在無言以對,因為我實在不喜歡相親。這已經不是《愛情青紅燈》的時代了,還要在那邊「徵筆友,藍天,19歲,職業上班族,興趣是看書聽音樂看電影」是怎樣?到我的臉書來,可以找到的伴侶就一堆,相親到底是怎麼回事?不過基於善良的心,我還是提醒一下,非得相親時,所要注意的眉角: 1.不要因為年紀而去相親 如果長輩因為覺得妳年紀大,而想安排相親,請拒絕。年紀不是重點,心態才是。而且一堆男人喜歡挑剔年紀,什麼太老不能生之類的,何必花時間花錢被人家羞辱。生不生關你屁事啊!你護家盟膩? 2.不要因為想結婚而去相親 想結婚不是壞事,但是因為想結婚而去相親,肯定是衰事。兩個人都想結婚,所以見幾次面就決定一輩子,請一定要想想,律師費很貴的。 3.不要參加長輩安排的相親 長輩要安排他朋友的女兒、兒子跟你相親,請勇敢地拒絕。通常他們也是被逼的,而且最後沒在一起,還會破壞兩家感情。 4.不要請長輩一起來相親 又不是他們要交往,也不是他們要結婚,到底來幹嘛? 5.不要一直講自己收入多少 你又不會拿錢給對方花,講自己收入多少要幹嘛?況且,你怎麼知道人家收入比你少?最糟糕的是,講完以後,結婚你就慘了,全部充公是很可憐的。 6.不要只會講自己,多聽聽對方說什麼 吃飯的時候,可以談政治、可以談宗教,但就是不要只會談自己,而是多談點彼此的興趣,說不定你們一個喜歡川普,一個喜歡希拉蕊,當場翻臉也就不用下一次了。宗教與政治的歧見,無可妥協。雖然在真愛前面是無所謂的,但就怕你們以後沒有愛,所以先談清楚比較好。 7.不要在高級餐廳相親 因為付錢的時候,到底要不要AA制,會讓人很煩。最好的地方就是麥當勞,遇到不喜歡聽的話題可以裝作太吵沒聽到,還可以順便觀察他是不是喜歡小孩子。 8.不要只有兩個人參加相親 一群朋友可以化解無話可說的尷尬,如果覺得旁邊的妹紙或葛格比較正,還可以留下電話或是LINE。 9.不要中途逃跑 有始有終,至少這一次,下次別約就好。中間逃跑是不道德的,就算對方很糟糕,總比結婚跑不了好多了。 10.不要急 我說你啊!你到底為什麼要相親?一個人不快樂,你以為找到另一個人折磨你,就會更開心嗎?你要先讓自己心開花,那個什麼蝴蝶就會來的。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慢慢來,比較快。 {DS_BOX_20024} ...

2017.09.09

焦點

首先,我要恭喜朱立倫當選新北市長,這是全體國民的幸運,但卻也是新北市民的不幸。各位新北市民,你們還有三年,漫長的三年。不過也別太擔憂,畢竟市長三個月不見,你們也不覺得有什麼變化,不是嗎?如果有跟沒有都一樣,其實也沒有忍耐可言,這跟婚姻中遇到一個爛人是一樣的意思。 其次,我也要恭喜台灣第一個女總統,她在四個月後,即將擁有台灣的行政權與立法權。但是我想提醒她,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最後一哩路走到了,但是已經開啟新的大門,又是一條新的、漫長的道路。我們用選票摧毀國民黨的結構,不是為了迎接一個新的獨裁親中政黨。所以請謹記權力使人腐敗,現在有絕對的權力,肯定會有腐敗的機會。請記得今天晚上人民給你的榮耀,時時刻刻記得四年很快就會到,我們會在四年後的今天,審視蔡總統的政績,重新考量要不要繼續支持她。 我要恭喜台灣人民,我們有了第一個女總統,而且讓國民黨暫時下架,我們花了好多年,總算讓在野黨有完全執政的機會。但是請高興一晚就好,第一個問題,就是還有四個月才執政,這四個月期間,立法院必須緊盯著行政院,還有總統府內部的馬總統,因為我們還不知道會有什麼出人意表的政策會突然出現。第二個問題,就是我們面臨中國的威脅,只會越來越嚴峻,台灣的外交處境會越來越糟糕、加入經濟組織也不會容易、中國或許會對於台灣施加更多的限制與經濟制裁,這些難題都不是容易解決的。而蔡總統,即將面臨的困境,或許不會是我們現在可以想像的,所以請觀察一段時間,台灣不會立刻好,我唯一能同意的,或許是親中政策不會再持續,但是代價或許會很痛。 最後,我要感謝黃安,沒有他,我們不會知道中華民國在中國人的眼裡,其實是假的;我們也不會知道,中國政府其實一直對我們在國家認同的立場上,絲毫都沒有放鬆;我們更不會知道,我們有這麼愛這塊土地與人民。謝謝安安,但我不會愛你。 島嶼天光來臨,但是,請耐心的等候台灣站起來,讓我們一起努力監督新政府,台灣我愛你。 {DS_BOX_15166} ...

2016.01.17

職場

呂律師您好!想請問律師,年輕應該先充實自己再來賺錢,還是先賺錢以後再來充實自己?有時候很怕自己浪費了時間而缺少工作歷練。但自己有好多想學習的東西,心裡很惶恐。 這位朋友,我比較好奇的是,哪一樣賺錢的工作,不需要充實自己?每一件賺錢的工作,都需要充實自己,不是嗎?舉例來說,你想要做個賺錢的廚師,只懂廚藝是不夠的,你還得要學點歷史、地理。烹飪與歷史無關?當然有。 例如,餐廳的名字很重要。小時候我看到有一家餐廳的名字,就覺得很訝異,這家餐廳的名字與春秋時代的易牙有關。易牙這個人,據說是中國的廚神,然而他有些不是很理想的故事流傳下來。 易牙精於烹調,有天齊桓公與易牙閒聊時怨嘆,他這輩子什麼肉都吃過了,就是沒吃過人肉。第二天,易牙就端上一碗肉湯進貢給齊桓公。齊桓公吃了以後,大感驚奇與開心,詢問易牙,這究竟是什麼肉,怎麼這麼厲害?易牙此時掉著眼淚,對齊桓公說,「這是我家小兒子的肉。」齊桓公覺得這個人太忠誠,於是開始重用他。 當時管仲是齊桓公的宰相,所以易牙大概無法起作用。後來管仲病重,齊桓公問管仲,可不可以讓易牙接替他的位置?管仲嚴正的跟齊桓公說,一般人都會愛自己的孩子,如果有人愛你勝過於自己的小孩,這個人肯定有問題。 不過,管仲死後,齊桓公還是不聽管仲的遺言,還是任命他當重臣。後來齊桓公病重,易牙聯合叛黨作亂,把齊桓公的宮門堵死,最後齊桓公就餓死在宮內。 聽完這個故事,無論如何,我肯定不能接受餐廳名字與這個人有關,儘管他是食神。所以,歷史怎麼會與餐飲無關? 其實你的問題在於,你把工作與興趣隔開,你以為只有工作可以賺錢,興趣不行。所以你認為,如果要賺錢,就得抹去自己的興趣,等到錢有了,再來看看能有什麼興趣。可是,你怎麼會覺得,一個人做著自己沒有熱誠的工作,還是可以賺錢?工作就是工作,是一件很煩人的事情,因為就是在解決別人的問題,你沒有熱誠,光看這些問題就飽了,每天肯定不想上班的時間居多。 這就是我說的,你到底有沒有找出自己一點興趣?即使是玩,也有很多可以賺錢的機會。例如你喜歡網路遊戲,有沒有更深一層去挖掘這個網路遊戲背後的故事、設計、細節,你可以當程式設計師、遊戲腳本的建構者,即使當玩家,一樣可以賺錢,只怕你只知道玩,其他什麼都不知道,那麼沒人有辦法拉你一把。賺錢?能活下去就不錯了,還談什麼賺錢。 回歸到初衷,賺錢,除了讓自己「過得爽」外,到底還有什麼?工作,就是一件幫助別人的事情,你有沒有嘗試同時讓自己在當中找出意義與興趣?而不是把這兩件事情分成先後,去思考先賺錢還是先有興趣。事實上,這是並存的,而且如果你沒有這種想法,很快你就會討厭工作。 想學,就去學,我比較擔心的是,其實一切都只是說說而已,你的「有興趣」,只是想像,而日子就在想像中、等待中,就這麼度過。反正也還沒有錢,乾脆什麼都別學好了,等有錢再說。 「你若欲友孝世大嘸免等好額,世間有阿母惜的囝仔尚好命。嘸通等成功欲來接阿母住,阿母啊!已經無置遐」(你想要孝順不用等有錢,世上有媽媽疼的孩子最好命。不要等到成功才要接媽媽一起住,那時媽媽已經不在了。) 想賺錢,就想辦法找出自己的興趣,脫離舒適圈。賺錢不是興趣、也不是目的,那只是一種手段,讓你有安全感的手段而已。 關於學習這件事,真正的意義,在你心底。而你說,是不是只有五月天才能讓你心甘情願喊「加班」? ...

2017.09.20

焦點

我想,這個結局只能是現在的最好,縱然我從頭至尾都支持同志婚姻入民法,但是既然行政院做此決定,也只能仿效李前總統在訪問新加坡時,無奈回應的這句話:「不滿意但可以接受。」而且,支持同志陣營確實要感謝大法官與蔡英文總統的努力,否則同志婚姻肯定遙遙無期。 先來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去年公投結果對反同陣營來說是成功的,結果竟然同志還可以結婚?那是因為大法官會議748號解釋本來就已經要求必須讓同志享有與異性婚姻一樣的權利,去年反同陣營贏的是「這樣的權利要規範在專法而非民法」。 因此,行政院確實已經根據公投結果回應,以制訂專法的方式來處理同志婚姻的結果。但是,在大法官會議748號解釋通過以後,即便沒有專法,同志本來就可以在今年5月24日以後依照民法結婚,而這樣的草案就是在人權、憲法與公投結果折衷之下提出來的結果,讓所有爭議回歸釋憲。 關於同志婚姻,行政院提出來的草案名稱,叫做「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大部分人應該看不懂這種法案的名稱,但是簡單來說,就是反對同志結婚者,一直要求專法名稱是「伴侶法」,不給結婚。但支持同志婚姻者,卻堅定要求專法名稱是「婚姻法」,要給結婚。所以行政院只能折衷,以釋字748號作為法案名稱,完全按照憲法解釋的「客觀」結果為準。那麼,釋字748號到底是什麼呢?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 所以,這項草案當然是比照異性婚姻法的草案。是婚姻,不是伴侶。只是因為反同陣營就是不認同同志可以結婚,所以在草案上行政院不表明態度,而是「如果你要知道到底是婚姻還是伴侶,自己去看釋字748號」的意思。如果反同陣營還要說草案所指的意思是伴侶,除非異性婚姻也就是伴侶,否則沒道理認為同志婚姻是伴侶。 這項草案非常簡單,大致上就是將異性婚姻擁有的權益完全給予同志。原則上只有一點不同,就是同志婚姻不得收養與自己無血緣關係的子女。這一點雖然還是有違憲的疑慮,畢竟異性婚姻可以收養無血緣的子女,但往後肯定會有不同的補充見解或是修法出現,甚至實務上也有許多婉轉達到目的的方法。重點是,異性與同性婚姻在實際上99.9%的權益是一樣的,這一點就已經讓等待已久的同志可以暫時活下來了。所以,5月24日以後: 1.同志可以結婚,不是伴侶,是配偶、是配偶、是配偶。(法條上是使用雙方當事人的字眼) 2.外國人可以與台灣同志結婚,而且享有與異國異性通婚同樣的權利。 3.不用拿伴侶證,身份證上有對方的名字了。 4.除部分收養規定外,完全準用民法,離婚時可以分對方的財產、可以請求酌定收養對方孩子的親權。 5.可以享有在醫療法規上完整的配偶權利。 6.往後在撫卹、保險上,都與現行異性婚姻完全相同。 7.繼承的權利等於現行異性戀配偶的權利。 8.結婚以後不要外遇,否則可以提告侵害配偶權或通姦罪。 9.以後兩個人要互相扶養,這是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 10.最後,請羨慕,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同志可以合法結婚的國家。 不顧北京反對,同志婚姻終於塵埃落定,歡迎進入愛情的墳墓裡,各位同志,2019年5月24日後,在你們的婚禮上見。 一定要幸福喔! ※原文刊登於作者臉書 責任編輯:黃雅苓 核稿編輯:洪婉恬 ...

2019.02.21

職場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是家庭關係裡最專制獨裁、無可救藥、莫名其妙、不合邏輯的一句話。沒有之一,只有唯一。宋朝人應俊在《琴堂諭俗編》卷上《孝父母》的《續編》中說,「父母慈愛而子孝,此常事也,唯父母不慈愛而子孝,乃可稱耳」「蓋天下無不是底父母,父有不慈而子不可以不孝」。簡單來說,應俊先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英俊)認為,老爸就算再糟糕,孩子也不能不孝。 現在我們當然會說,這句話是鬼扯,天底下兇狠家暴、不負責任、性侵子女、離家出走的父母,哪裡會少?但悲慘的是,這個社會還是充滿了對於孝順的要求,讓許多人因為別人怎麼想,自己於是覺得應該這麼做,最後就這樣累死自己。要舉例嗎?這實在太多了。 一定要拿多少錢回家、要幾點回家、在外面過夜要先報備、要親自照顧父母、父母不同意的對象不能交往、做什麼工作要經過他們同意、搬出去家裡就是大逆不道等等,如果不按照他們的意思,就是不孝。與此同時,父母不斷的干預子女的生活,什麼時候結婚、結婚後什麼時候生小孩、小孩不乖阿公阿媽幫忙帶、夫妻吵架積極介入等等,然後用一生積累下來的不動產做為控制工具,用自己辛苦存下來的金錢作為孩子的支撐,讓他可以不用工作在家欺負妻兒。 如果是這樣的父母,其實你真的不用太在意,你之所以覺得愧疚,是因為你還沒搞清楚,他們對你的這些無理要求,你本來就可以拒絕。你要知道: 1.他只是把他的期望移轉到你身上。 他小時候無法當醫師,所以要你去念醫學院;他國中成績不好,所以要求你要考滿分;他以前沒有錢學鋼琴,所以你必須精通月光奏鳴曲。他會要求你,照他的方向去走,因為這是他的期望,至於是不是你的,那也不是太重要。 2.他只是把財產作為控制你的工具。 等他死了以後,他的錢都是你的。這句話他肯定一天講三次,但是講的時候中氣十足、元氣滿分。接著他不斷的要求你必須按照他的方式去做所有的事情,包括你的愛情、工作、婚姻、小孩,不然,以後你就拿不到財產,因為你不聽話。 其實,他一直都要你聽話,只是小時候用打的,現在用拐的。 3.他只是生活無聊,想找點事情作。 他會一邊幫你帶小孩,一邊埋怨為什麼這麼老了還要帶。他會幫你跟另一半吵架,因為他覺得孩子受委屈。他會想要管你的錢,因為他覺得你的另一半會把錢偷回娘家。 喔,其實那些都是假的,只有他的生活沒重心是真的。 4.他只是想控制你。 因為他年紀大了,唯一能控制的只有電視的遙控器,還有你。只要你不聽話,他就會哭著念咒,「我辛苦把你養大,你真的很不孝」,神奇的是,咒語講完以後,你就會自動歸位,他百試不爽,你百事不爽。 5.他只是想讓你知道,你一輩子都是他的東西。 你無情、你殘酷、你無理取鬧。你這矛盾的小東西、你這折磨人的小東西、你這殘酷的小東西。我不依、我不聽。妳知道你這麼說,傷的是什麼嗎?是我肉做的心呀!你的過去,都是我在參與;你的未來,我當然也不會錯過! 什麼?你要獨立?你一定是嫌我煩了、膩了。老天爺、蒼天啊!你怎麼不來劈死這個不孝子! 6.他只是空虛寂寞覺得冷。 還在工作的,這份工作大概作了幾十年,早就無聊透頂。沒在工作的,每天跟電視打交道,也不是辦法。配偶還在的,大概已經無話可說;配偶不在的,要追求巷口的阿嬌姨大概也沒有勇氣。 不管你,他要管誰? 7.他只是不懂法律,不知道20歲以後就是成年人。 你已經20歲了,但是你在父母的心目中,永遠都是那個長不大的、進去校門口會大哭找媽媽的,天真無邪的,貼心小朋友。 其實你到了80歲,他還是會覺得你沒有行為能力。 8.他只是不知道如何放手。 他不知道應該適時的放手,讓你自己去跌倒、自己去經歷、自己當父母、自己被孩子氣,他總是以為,只有他在,你才會一生平安順利。 9.他只是以為那叫做責任。 他只是以為,讓你一生順風順水,就是給你的最好禮物。他並不知道讓你有挫折,其實是人生重要的一部。他把責任全部扛下來,以為這就是他人生的最後一里路。 10.他只是以為那叫做愛。 轉身,也是一種愛。只是,他不相信而已。 而其實,你應該做的,只是放過你自己。關於父母,你必須先好好照顧你自己,才能量力而為,做你能做的事情。真的,對於所有的人際關係,你唯一能做的,也就是量力而為而已。 {DS_BOX_15166} ...

2017.04.06

焦點

虐殺動物這種事,其實我很難想像,特別是把過程拍攝下來。 有些人大概會覺得大驚小怪,部隊殺狗?中國還有專門殺狗吃狗的節日呢!狗,在某些國家與地區,不過就是一種食用動物,如果你覺得這樣很殘忍,你怎麼還會吃豬吃牛吃羊呢?某些人養豬養牛養羊,說不定也覺得這樣很虐心呢!那你怎麼還會殺蚊子螞蟻蟑螂,他們也是動物啊! 抱歉,這件事情不是講邏輯。要講邏輯,我們有動物保護法,根據法律規定,動物確實有分別。我談的是一種情感,無論是社會,或是個人。我沒辦法用邏輯分析這件事,但當我看到小白被這樣對待,我就是不忍卒睹。我談的就只是個人觀點,無意要說服誰。 所以如果要類比中國的玉林狗肉節與台北牛肉麵節,我只能跟你講法律,還有講我的個人情感,但是我無力講邏輯,在我看來,這樣的邏輯就是為吵架而吵架而已,如果你是玉林人,我尊重,但我不會想跟你交朋友。如果你是印度教徒,或許你也會因為我吃牛肉,不願意跟我來往,我同樣覺得這是個人選擇。 只是我痛心的點在於,為什麼有人會覺得毆打動物、殺害動物,是一種應該而且可以取樂的行為?當親手讓信任人類的動物受苦,純粹只是為了開心。這樣的人,心中的人性還剩多少?我絲毫不懷疑,這樣的人可能會對於同類下痛手,只因為開心或生氣。 這樣你可以了解動物保護法為什麼要對於這樣的人科處刑責嗎?因為他虐殺的不是動物而已,而是虐我們的心。這不是殺害動物種類的問題,而是在當中,我看到一個強者以虐殺弱者為樂,不是狗貓、不是牛羊,而是他讓我們看到一個洋洋得意的醜陋心靈,在凌遲這個社會。 這種事情不需要去責怪陸戰隊或是國防部,因為台灣這樣的人還有很多,只不過今天剛好這個人在陸戰隊而已。這也就是我心痛的地方,因為虐殺動物無所不在、虐殺小孩也經常可見,強者凌虐弱者為樂,台灣難道少嗎? 最後,請認真考慮要求你的立委,修改動物保護法的刑責,或許這無法減低虐殺動物的頻率,但是可以讓這些人在露出猙獰的面孔之初,就該面對應得的懲罰。 這個議題,我沒辦法寫十點,因為虐殺動物這種事,在台灣已經是寫實點,血實又驚典。 {DS_BOX_15166} ...

201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