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台灣電通

行銷優於創意,廣告業新霸王策略

陳榮明認為,台灣電通把「幫客戶將產品賣到最好」的概念貫徹到底。 (攝影者.凌鴻健 )

「自前年喊出『客戶第一』的口號後,台灣電通就連續兩年創下全台廣告業毛利第一的業績,」台灣電通營業部副總經理陳榮明說道。日資企業的台灣電通,去年擠下廣告業第一大聯廣公司,拿下一九九八年《商業周刊》「五百大服務業」廣告業第一大,榮登國內廣告代理商新霸主。

去年台灣經濟跌入谷底,廣告主紛紛縮減預算,總括看來,全體廣告業營收成長僅八.六二%,平均毛利收入僅成長一○.五七%,較之往年都是偏低的數字。然而,台灣電通硬是要得,九八年營收(廣告承攬額)達新台幣三十一億五千四百萬元,營收成長一九%;毛收入則達四億九千七百萬元,毛利率高達一五.七六%,兩者都是去年廣告業的第一,堪稱廣告業的「雙冠王」。

「客戶第一」的口號不光只是嘴巴說說,台灣電通自有一套落實的做法。強調「行銷」優於「創意」的核心競爭優勢,對台灣電通來說,廣告人天天掛在嘴上的AIDMA(Attention, Interesting, Desire, Memory, Action)之中,台灣電通最重視的其實是Action,也就是能否引發消費者實際消費的行動,特別是在不景氣之際,創意若不能引發消費也屬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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