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抵減排除創投業股東

創投奶媽出事,小型高科技公司前途堪憂

創投業被排除在「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外之後, 股東將不再享有投資抵減優惠, 如此雖能大幅減少政府稅收損失,對中小型高科技公司而言, 卻又是另一番不同的局面。

過去享有投資抵減優惠的重要科技事業、投資事業與創業投資事業,在行政院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案後,未來唯有列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才得以享受投資抵減的優惠。

法一修,國內創投業將面臨與一般投資公司相同的地位。台北市創業投資同業公會理事長王伯元分析,如果創投沒有投資抵減,政府就無須審核創投公司的設立。任何人都可以設創投公司,創投公司變成與一般投資公司無異。過去占創投資金來源六○%的銀行、保險公司 ,將來除非財政部允許,否則不能將資金投入一般投資公司。

目前國內一百二十一家創投公司,全體資本額約新台幣六百七十億元,六○%來自銀行、保險公司,四○%來自法人、個人股東。創投公會總幹事蘇拾忠十分擔憂,少了銀行、保險體系挹注的資金,創投很難維持過去的投資效益。不過財政部金融局官員指出,銀行、保險公司投資非金融機關,均有持股五%以內的限制,現在對創投如此,將來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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