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的時間、地點 做規定的事
我初中念的是士林初中,那是令我非常懷念的學校,學校很小,連個有跑道的操場都沒有,只有籃球場,當全校一起升旗時,權充使用場地。
學校雖小,但十分有特色,最大的特色就是邵夢蘭校長,她是一個充滿古典氣息的老太太,她要求所有學生要在一起念《論語》,一起念《曾文正公家書》,都由她一個人教,所以我們初中3年,幾乎就已讀完了全本《論語》。我們都是最有傳統文化氣息的小孩。
在升旗典禮時,邵夢蘭校長都會講話,講的不外是求學的道理與做人的根本。我永遠記住她說過,我們做學生,就是要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做規定的事」。學生要上學,就是要在規定的時間上學,到規定的地點:學校,去做規定的事:念書。這幾句話,我當時印象深刻,覺得邵校長在說廢話,因為我們不都是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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