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冷酷,主管不能無情

一個員工出外洽公時跌倒了,頭部撞到人行道受了傷,進了加護病房休養。主管帶了一些同事去慰問,遇到這位員工的父親,這才發覺這個員工的家境並不好,父親沒有正常的工作,一時也拿不出足夠的醫藥費。公司雖然已按規定負擔了勞健保該付的錢,但醫藥費仍然不足。

這位主管看著愁容滿面的老父親,立即從口袋裡掏出一萬元,告訴老父親說,這是公司的慰問金,老父親稱謝收下。

這位主管回來,我追了這位員工的狀況,他告訴我實情,也說先包了一萬元慰問金。我聽了告訴他,這一萬元按公司規定,可能出不了帳。結果這位主管回答,如果公司不能付,他個人來付沒關係,他還告訴我: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什麼能付,什麼不能付,都有規定。但是按照規定「公司可以冷酷,但身為主管他不能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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