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聯電這是勝利,讓我差點從椅子上掉下來。」美國法學專家、交大科技法律所教授林志潔,在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案出爐的第一個週末,與科法所創所所長劉尚志聯袂舉行研討會,就是急著對台灣企業進行觀念釐清。

中國DRAM廠福建晉華於二○一六年設立後,由於缺乏技術來源,委託聯電開發技術,但雙雙在隔年被美光檢舉提告。起因於美光離職員工「帶槍投靠」聯電,涉嫌竊取商業機密。二○一八年十一月,美國司法部起訴聯電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案件,近期雙方達成和解。

「當同意認罪協商,就已經輸了!」
止血太晚!應在起訴前就簽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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