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窮,不可以剋扣薪水

每年年底,我都要和董事會打一場戰爭,為了全體團隊的年獎,如果當年度營運狀況良好,獲利較佳,那年獎比較沒有爭議,容易照我們所提報的額度通過。可是如果當年度的業績較差,公司獲利減少,我們所提的年獎就會打折,而為了年獎,我總是要據理力爭。

有一年營運狀況很差,公司只有微幅獲利,如果照發年獎,公司就只接近平衡,我們對當年度的年獎就產生了極大爭議,我的老闆認為應大幅刪減年獎,甚至不發;可是我堅持一定要發,我的理由很簡單,年獎是薪水的一部分,都是公司對員工的承諾,因此,只要公司沒有虧損,年獎就應該照發。

這個爭執一直無法解決,一直到農曆年前的最後一天上班日,年獎發下去,而且是我承諾了在未來營運變好時,我會把今年的年獎額度補回,公司才願意發放當年度的年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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