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一定要疑!
我要相信、重用一個人之前,一定要經過起碼三年的懷疑觀察期。
在觀察期間,我會仔細檢視他所有工作細節,包括他的工作能力如何?工作習慣如何?生活習慣如何?價值觀如何?他是不是一個可信賴的人?
觀察的目的,源於我對他的不了解,因為不了解,所以要仔細觀察,一切以眼見為信,直到知道他的心性、品性、個性及能力為止,然後我可以決定要如何對待他,要給予多少信賴。
所以用人一定要疑,用疑來對應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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