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一個出版團隊出了一本書,書中一張照片被攝影師提告侵權、求償鉅額賠償金。由於侵權事實罪證確鑿,我立即讓法務處理,務必以和解完成,以避免上法庭,而讓同事遭受侵犯著作權刑責。 這個團隊的主管自責極深,完全是因為他相信作者的陳述,在尚未取得攝影師授權就將全書付印,才導致攝影師提告。這違反了公司的規定,我們規定所有的內容物,都要取得完整明確的授權文件才能出版。而涉及侵權的照片,是由作者提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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