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造產業

一直覺得「文創產業」這個概念本身就自相矛盾:從商業的角度來看,要靠文化藝術賺大錢很困難。藝術創作核心在於獨特表現方式與觀點,和量產的商業行為牴觸。 如果企圖討好大眾市場,產出的作品就會失去實驗精神與藝術價值。所以,我們應要從更廣義的角度來看文化:文化是我們社會中一套共有的態度與價值,是這個社會共同的目標及實踐。

「How you design is how you see the world.」我們的社會對周圍的感受、做事情的習慣,還有這個社會集體的需求,影響了我們對環境的想像、我們的市場、我們的產業,還有消費產品與服務的模式。

以汽車文化為例,汽車文化在美國發展歷史久遠,各式各樣的賽事、蒐藏、兜風旅行、維修、保養、車聚和活動⋯⋯共同促成了這樣一個高度發展的車迷文化。汽車市場與製造者從這樣的文化基底出發,培養出他們對車的想法,思考一輛好車該擁有怎麼樣的功能、外形,給人什麼感受,功能與性能又該達到什麼程度⋯⋯這深厚的文化基底才是新市場及新設計理念的幕後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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