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時,他坐後座大位,妻子金世英當司機
涉案七百億 王又曾欠債仍做大亨
曾經長袖善舞對當權者亦步亦趨,百貨大亨變身金融大亨, 創下經濟犯罪最高金額紀錄的王又曾,是台灣商界的一個污點。
王又曾在美國車禍身亡,媒體輿論用許多負面詞來定位他:債留台灣、禍延子孫、遺臭萬年…。但他對台灣的最大啟示,也是造就他半生風雲的關鍵字是,政商關係。
前半生他歷經戰亂、做小生意、當舞廳經理,直到一九七七年,五十歲時奪下力霸、嘉新經營權後,開始成為企業名流。他的事業版圖與工商名器與日俱增,包括毛巾公會、水泥公會、玉米粉公會的理事長都當過,並長期擔任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以此建立關係、享受權力與名望。
但他的民間形象不佳,二十六年前《商業周刊》進行新銀行富豪聲望調查,結果力霸集團是財團形象最後一名,王又曾個人形象則是倒數第三。當時,他的回應是「專心做生意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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