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對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對」重要

你是否常有效率地做沒效果的事?

「效率」和「效果」之間沒有必然的正向關係,甚至有可能因為過於要求效率,而忽略了究竟有沒有效果。

有一個人在街燈下汗流浹背地找東西,旁人問他找什麼?他說在找遺失的鑰匙,那個人就善意地替他找了一會兒,但是一無所獲,忍不住又問他:「你的鑰匙是在什麼地方掉的?」他說:「在轉角黑暗的地方。」那個人很生氣地說:「那你為什麼在這個地方找呢?」他說:「因為這裡比較亮。」

這是一家美國管理顧問公司編出來的笑話,用來提醒企業人士「做對的事情」(Do the right thing)比「把事情做對」(Do the thing right)要來得重要。大概任何一本管理的入門書籍都會告訴你,前者謂之「效果」(effectiveness),後者謂之「效率」(efficiency)。但是這樣的定義有一點邏輯上的陷阱,因為「把事情做對」其實也是一件「對的事情」(right thing),而「做對的事情」不是也包括「把『對的事情』做對」嗎?

也許用「系統」的概念來解釋「 效果」和「效率」的差異會更清楚些。所謂「系統」是指『投入」作業」產出』的環境(input-process-output)。「效率」的定義是「投入的經濟度」(economy of input),「效果」的定義是「產出的品質度」(quality of output)。清朝一位縣官用幾百串沖天砲綁在轎子下想要衝上月球,比起NASA( 美國太空中心)花費的物力當然是「經濟」到了極點,但是「效果」為零。當年俄國用「土法煉鋼」的技術非常「沒有效率」地生產出令美國咋舌的「米格」型戰鬥機,「 效果」極佳。可見「效率」和「效果」間沒有必然的正向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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