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篇》政府三年前訂出比照美日的高標準

全台七縣市PM2.5越管越糟真相追蹤

解決空污,問題在政府決心! 為何過去五年始終不見成效? 匆促上路、缺乏本土研究, 是台灣空污無法有效改善主因!

龐大污染排放讓高屏地區成為台灣7個空氣品質區中,唯一臭氧、總懸浮微粒兩項都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地區。圖為長年被工廠夜排廢氣荼毒的高雄大林蒲村落。

龐大污染排放讓高屏地區成為台灣7個空氣品質區中,唯一臭氧、總懸浮微粒兩項都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地區。圖為長年被工廠夜排廢氣荼毒的高雄大林蒲村落。(攝影者.程思迪)

去年PM2.5(細懸浮微粒)全國平均值二十三‧五微克,只比前一年進步○‧五微克,七個縣市不減反增,其中還包括台北市。以這種牛步改善速度,想在五年後達到十五微克的目標恐怕需要奇蹟。

政府管制PM2.5被動又消極。PM2.5成因複雜,管制不易,過去環保署都避而不管,《空氣污染防制法》自一九七五年實施以來,只管十微米以下的粒狀污染物(PM10)。這些年來PM10雖逐漸改善,但這只是假象,因為占PM10總量一半的PM2.5幾乎沒什麼變化,但PM2.5卻是影響人體健康最大的污染物。

二○一一年四月總統馬英九在反國光石化餐會上承諾管制PM2.5,環保署直到二○一二年八月才將PM2.5納入空氣品質標準中管制。從有《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來,對於PM2.5這個殺手級的污染防治,我們等於拖延了超過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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