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伊波拉 沒時間空談道德

重點摘要: .直到富裕國家爆發伊波拉感染病例,疫情才真正獲得全球關注。 .判斷疫苗效度的標準做法是進行試驗,道德考量由此四起。 .面對高致死率且沒可行療法的伊波拉病毒,不該拒絕實驗性療法。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生物倫理學教授 辛格Peter Singer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生物倫理學教授 辛格Peter Singer(來源.辛格)

到頭來,也許最後結果值得慶幸,已開發國家只有包括四名美國人和一名西班牙人在內的少數幾人感染伊波拉病毒。如果說,伊波拉病毒在非洲造成超過一萬三千多人染病、約五千人死亡,但前述病患中僅賴比瑞亞籍的鄧肯(Thomas Duncan)不幸喪命,它在富裕國家幾乎未曾引起太多關注。

由此觀之,伊波拉毋寧是一種有時候會被指稱為「九○/一○法則」的例子,亦即九○%的醫學研究被用來解決占全球疾病負擔(global burden of disease,編按:一種指標,計算全世界疾病和死亡的一切根源所引致的健康損失,以闡述全球衛生狀況)僅一○%的病症。一九七六年起,全球就知道伊波拉病毒足以致命,但因受害者都是窮人,藥廠沒有研發疫苗的誘因。事實上,藥廠可能期望雄性禿療法賺得還比較多。

疫情擴散富裕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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