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

日前我在文章中談到:要能放下別人不捨的,提起別人不敢的,才算有作為的人。有人請我再說清楚些,謹此照辦。

「提起」和「放下」是人生兩門大功課,一輩子都做不完,而且這兩門課,說到底,其實是一件事。因為你只能放下你曾經提起的、你已經完成的,否則就叫「放棄」,而不是「放下」。並且往往沒有前面的放下,就不可能有後面的提起。而一旦提起,就不能放棄,否則只能稱為「衝動」,不算真正提起。

這道理,我也是經歷了夠多,才逐漸有體會的。因為我原先就是一個既衝動、又輕易放棄的人,常常把衝動當作提起,把放棄當作放下。有時候,甚至事到臨頭,我還說它不重要、我不稀罕、與我無關,還沒開始就放棄了,卻合理化自己是個超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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