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人球》收了會虧本,醫師只好推掉病人……
包括你家長輩 11種人醫師不敢收
想像政府頒布一項新規定:任何車子進到修車廠維修同一零件,政府補貼該修車廠一萬元,超過一萬元由修車廠吸收,且車子修完上路三天內不出狀況,十四天內不再進廠維修;若十四天內又進任何一家車廠,費用可能全部由原修車廠負責。
DRG亦如此,一種疾病一種編碼,健保署給醫院一筆固定支付,且病人住院期間醫療費用超過支付額或有其他併發症發生,部分費用由醫院自行吸收,如果三天內再急診、十四天內再住院,就算到其他的醫療院所急診、住院,健保署會做總歸戶,最後所有的費用將大部分是由原先提供醫療服務的醫院承擔。如果你是修車廠老闆,在這樣制度下,你會接新車,還是接開了幾十年的老爺車?多數老闆一定會婉拒舊車車主:「對不起,這台車我修不好,請另找高手。」
年紀大的老人家,就像開了幾十年的老爺車,在DRG支付制度下,容易成為醫院眼中頭號「賠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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