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最常疏忽的十種情形

小心這些陷阱……

根據各地國稅局實務審查上發現 ,申報者最常發生以下的狀況,值得納稅義務人自我檢視,並有效避免:

一、未接獲或遺失所得扣(免)繳憑單,造成漏報該項所得——本著「有所得必須申報」的原則,如果納稅義務人沒有蒐集齊全,或是對內容有疑義,應該盡速向扣繳單位索取或查詢。

二、夫妻分居所以未合併申報——在未辦妥正式離婚手續前,但夫妻確實因為分居,而無法合併申報時,夫妻雙方應該在結算申報書內註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同時註明已分居,才不會遭到罰款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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