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齡前後卅三年,出庭超過三百次

官司篇

在中華民國司法史上,李敖有一項紀錄:訟齡達三十三年、出庭次數超過三百次。除了司法從業人員之外,李敖的出庭紀錄,在國內恐怕很少有人能夠超越。

一般人視上法庭為畏途,李敖卻是樂此不疲,甚至認為「打官司有提神醒腦的效果」。李敖的「好訟成性」,在文化圈已經出了名,傳言他是法庭上的常勝軍,打官司完全不用請律師。李敖表示,這是外界的誤解,打官司當然還是要請律師,否則無法閱卷,「我打官司輸的機率還是很高,不過,重要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整個訴訟過程,其實是很有趣的」。

或許是年紀大了,李敖說,現在他手中「只有」十二件官司,與東森的紛爭可望圓滿落幕,要不然就有十三件官司了;現有的十二件官司之中,有六件是與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有關,而且是由一件衍生為六件,李敖的訴訟功力自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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