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同樣的錯誤

我對新生事物有天生的喜好,對開展新事業樂此不疲,因此難免對新事業有過度樂觀的想像,因而輕舉妄動,以至於未能洞悉新事業的風險,常常在啟動新事業之後,卻發現困難重重,而深陷新事業的泥淖。

在發覺自己有此毛病後,我替自己訂下了重做三次新事業可行性分析的規定,其中並且要有一次須假設其不可行,努力去證明其不可行。

經過再三的研究分析,確保已經徹底了解新事業的風險,並有相當的把握之後,才會啟動新事業。這是為了避免我天生樂觀,以至於輕舉妄動的缺點,避免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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