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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你真的贏了?

老實說,《商業周刊》的讀者多數是厭惡政治的,用力工作之餘,大家寧可把時間花在吃喝玩樂的經營上,也不願意看政治評論;因為前者至少能帶來幸福感,後者呢,只能讓人陷入無奈深淵。

但這次,我們選擇了政治議題做封面故事,嘿!各位,請先別皺眉!並非想搬石頭來砸自己的腳,我想說的是,既然總統罕見的揮出大刀,且揮刀對象還是立法院長,不如,乘機看看他們如何搞鬥爭吧。

一定有人抗議:「這是捍衛司法獨立,不是鬥爭。」前半段陳述,我同意,但後半段,請容我解釋。

何謂鬥爭?回到經濟學第一課,人各有欲,但資源有限,因此,必須透過競爭來分配資源;這是物種生存的必要手段,也是達爾文進化論所揭示的。競爭、鬥爭,本質上並無相異,均以排擠對手為目的。但用語上,當涉及政治,人的成分多些、爭權的成分濃些,我們往往稱其為鬥爭。

有人質疑,難道《商業周刊》要改行宣揚厚黑學?

非也。過去我們分析競爭,討論的多是商場上的專業力,但還有一種隱藏在檯面下的實力,這種實力很隱晦,難以被證實,難以言傳,發揮的效用卻很大,姑且將其稱為「鬥爭力」。在各個場域,人們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而以各種(非專業力)方式,消除反對勢力,重新分配資源,就是一種鬥爭力。

當一個人惕透人性,懂得審時度勢時,往往可以為自己營造一個有利的局勢或位置,乘勢崛起。然鬥爭力有高下之分,高明者,在談笑間,強虜灰飛湮滅;拙劣者,大動干戈而兩敗俱傷。

經過編輯會議的熱烈討論,很遺憾的,嗯…⋯只能說,這次的本土政爭案例,實在稱不上成功案例,我們於是在版面上大量補充了世界級的高手案例,以免讀者覺得不過癮。

在官場、職場、商場,鬥爭既不可免,如何使其耗費資源最少、傷害範圍最小,甚至,如何用最優雅的姿態出場,是每個人都可以學習、政治人物更應該以此自勉的一堂課。

否則,表面上,看起來贏了這一局,但裡子呢?下一局呢?你還能繼續贏下去嗎?高明者,計算的,永遠不只是一局的勝利。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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