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排富是劫貧濟富

十二年國教的排富條款引發爭議,目前標準是,若年收入未達一定金額,就算「窮」,而享有免學費,但這種標準是有問題的。

以年收入來區別貧富,忽略了「暫時收入」與「終生平均收入」的差別。不管報稅時申報的個人或家庭年收入,或統計機關公布的收入階層分布,用的都是特定年份的收入,這種「暫時收入」很容易受到各種隨機因素影響。

一個醫學院剛畢業的學生,他在求職時沒收入,因此暫時收入很低,但這不表示他一輩子收入都會是如此。事實上,將他日後找到工作後的收入求個平均值,所計算出的「終生平均收入」,才是反映他畢生收入的真正面貌。同理,一個裝潢工人在某年也許因為運氣好而生意大增,他的暫時收入會很高,但他畢生的「終生平均收入」卻可能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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