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單則廣告最高價,2集就回本
對賭分利 《中國好聲音》不給退路
整合播映方、製作方到節目角色等商業資源,依比例共享利益,將餅做到最大。
當你我因為《我是歌手》或《中國好聲音》的投資規模,與台灣節目有二十倍以上差距而大感詫異,並欣羨前者獲利時,其實你沒想到,差距的並非金錢,而是一開始的賺錢腦袋。
《我是歌手》首季總收益人民幣三億元,除去投資成本人民幣八千萬元(約合新台幣三億八千萬元),淨賺人民幣二億二千萬元(約合新台幣十億六千萬元),投資報酬率約二.七五倍,這僅是單一節目靠廣告滾出的效益;若擴展成選秀產業鏈,一樣從節目出發,衍生出鈴聲下載到演唱會商機,投資報酬率可能突破十倍,已經顛覆既有商業模式的創新,就是去年下半年火紅的《中國好聲音》。
去年,中國買國外版權的節目就有三十個,僅《中國好聲音》被看見。第一季,節目製作費高達人民幣八千萬元,廣告收入就達人民幣三億元(約合新台幣十四億元)。第二季的《中國好聲音》即將於四月三十日登場,節目還沒開始,廣告總額已達人民幣十億四千萬元(約合新台幣五十億元),超過浙江衛視原本預期七五%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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