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陷媒體辦案泥淖

出國兩、三天,回來打開電視,全都是八里命案的新聞,連政論性談話節目都以此為談論焦點。第一感是「又見媒體辦案」,只見媒體上個個都是神探,每一條「線索」都引向一個故事。而第二感是「又見希區考克」,這麼說是由於希區考克的驚悚小說當中,總是有一位喜歡偷窺鄰居作息的婦人(沒有性別歧視,小說中如此),總是言之鑿鑿。

有意思的是,我們讀小說時,或許是作者刻意引導,我們總能「認定」那是想像力豐富的產品,「鐵定」與案情真相無關。然而在真實生活中卻恰恰相反,媒體非但不能「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反而「聞一知十,知十言百」,警方也不敢忽略任何一個線索∣∣ 即使認為那個「線索」幾乎不可能,卻因媒體報導在末尾加了一句「警方也不敢排除這個可能」,於是警方就「不敢」了,警官也不敢不對著鏡頭說「我們也很重視這條線索」。這就是「媒體辦案」,其結果是警方浪費了許多人力、時間去為媒體的「獨家新聞」背書。

然而,要能排除輿論壓力、克服破案壓力,不是簡單的事情,即使在司法人權觀念完全沒有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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