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轉貼(傳)是一種創作

我寫了許多文章,經常被轉貼在各種地方,比較嚴謹的人還會照會我一聲,獲得我的許可,但是大多數人就直接使用,所幸台灣的著作權觀念良好,大部分的轉貼會註明作者,每當看到文章被傳閱時,我的心情是複雜的,有一點的虛榮,因為文章有人欣賞,但也有一點懷疑,這是法律許可的嗎?

我還有幾位熱心的朋友,每天在線上尋找各種有趣的訊息、照片、知識,不斷的傳送給我,在其中我也得到許多樂趣,也不乏工作上有用的訊息或知識,如果有一天沒收到他們的轉傳,我就會悵然若失!

做為一個媒體人,我知道這些朋友的行為,已具備媒體的雛形,轉傳一篇文章是偶然,轉傳許多文章是訊息服務,而轉傳的文章如果有議題集中性,就形成結構性的訊息來源,也能聚集某一群讀者,這不就是媒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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