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聲請釋憲
我們為什麼聲請釋憲 (攝影者.顏章賢 )
九月五日上午,我以非常複雜的心情,在羅明通律師的陪同下,和商業周刊前任總編輯(現任編輯顧問)黃鴻仁,一起向司法院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希望能為自己和所有的新聞同業,釐清憲法第十一條「保障新聞自由」和刑法第三百一十條、三百一十一條「誹謗罪」之間的模糊界限。
以前在這類場合中,我扮演新聞報導的角色;這次則主客易位,我成了新聞報導的對象。我很遺憾,不能以三言兩語講清楚這個複雜案情背後的重大意涵,在現場引起更多新聞記者的共鳴。
我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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