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特徵與細節認人、識人

約了一個大陸廠商談合作,由於我們素未謀面,只能約在北京君悅飯店的大堂碰面,並互留手機聯繫,為了確保沒有意外發生,我特別帶了一位曾與對方見過一面的同事同行,期能即時認出對方。同事告訴我,雖只見過一面,但他有把握見面能認出來。

我們提早十五分鐘到君悅大堂,我問同事,要見面的對象有什麼特徵?同事說不出來,我繼續問:高矮?胖瘦?年紀?表象?髮色?髮型?他全部答不出來,只說不記得有何特徵。

我倒吸一口涼氣,我確定他見過等於沒見,我的同事在認人、識人上,還要重新訓練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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