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禮的「無謂損失」約占禮物金額的18%

送錯禮物 價值打折

逢年過節送禮乃人之常情,但如何送出適合對方的禮物卻是門大學問,人們往往因無知人之明,結果送出對方根本不想要的禮物,這種送錯禮讓對方「無福消受」所造成的金錢損失亦相當可觀。

美國華頓商學院(Wharton)經濟學家瓦佛格(Joel Waldfogel)認為,「送錯禮」對社會來說是一種浪費,因為當人們花錢買東西,他們相信此物值得他們所付出的價格,但這件東西對別人而言卻未必值這麼多錢,因此花錢買個不適合別人的禮物,等於價值的損耗,這是種「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也就是人們花一塊錢買禮物送人所帶給別人的滿意度,比這一塊錢花在自己身上帶給自己的滿意度要小,這種差距就是種損失。

瓦佛格估計「無謂損失」大約占送禮金額的一八%,也就是買一百元的禮物送人,對別人來說只有八十二元的價值。他估計全世界光耶誕節花在買禮物上的金額就有一千四百五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四兆七千億元),因此這種無謂損失大約為二百五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八千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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