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敢自認比我高,我會用劍砍掉你的腦袋來消除這個差距。」身材矮小的法國皇帝拿破崙(Napoleon Bonaparte)曾如是說。不過拿破崙雖可用武力逼身高較高者低頭,卻無法削平長人比一般人多出的優勢差距。 身高較高不只是種生理優勢,對心理也有好處。今年六月美國一項調查(Gallup-Healthways Well-Being Index),發現高的人比矮的人過得更幸福,身高較高者不但對自己的生活評價較高,也更常表現出快樂等正面情緒。 不過身高帶來最大的優勢或許是收入:研究顯示身高每增加一英寸,一年收入可提高七百八十九美元;另據哈佛大學經濟學家曼昆(Greg Mankiw)等人在研究〈The Optimal Taxation of Height:A Case Study of Utilitarian Income Redistribution〉中所引述,身高六英尺(約一百八十三公分)的典型美國人,比身高只有五英尺五英寸(約一百六十五公分)者,每年要多賺五千五百二十五美元。 為何身材高,收入也高?一種解釋是高的人意味其從小就得到充足養分,因此能轉換成較高的智商。研究顯示在三歲學齡前階段,身高較高的孩童,其認知能力測驗分數也較高,而成人身高對其收入帶來的加分,可以用其兒時認知測驗的分數解釋;這些小時「高人一等」者,長大後更可能選擇需要口頭表達、數理技能(這些多和認知能力有關)等高薪行業。 身高使人們收入出現巨大差距,因此對主張用課稅來達成社會公平的人來說,課「身高稅」乃順理成章,因為身高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優勢,使這些長人即使付出努力和別人相同,卻硬比別人賺更多錢。 據經濟學「最適課稅理論」(Optimal-tax theory),最佳的課稅方式是不會打擊每個人努力工作的意願。因此若人們某一特質和其努力工作無關,卻會為他帶來額外收入,就是「最適課稅理論」所主張的課稅標的。身高就是這種「和個人努力無關,卻會增加個人收入」的特質,因此對其課稅可矯正此不公平,也不會影響個人努力工作意願。 依「最適課稅理論」,曼昆等學者計算出高的人負擔的「身高稅」應達其所得的七%,而矮的人則應獲得其所得一三%的退稅。若高和矮的人都年賺五萬美元,則高者應該比矮人每年多繳一千五百美元的稅。 不過曼昆等人提出「身高稅」這種主張,並不是要鼓吹政府課這種稅,恰恰相反,他們是在反駁那些主張用課稅達成社會公平人士的見解。邏輯上來說,如果贊成政府對個人某些優勢(如經營天份)課稅,則也應會贊成「身高稅」,因為身高是造成人們所得不公平的重要原因。如果反對課「身高稅」,也應該就要反對那種對個人優勢課稅來達成社會公平的主張。 曼昆等從理論上提出「身高稅」批駁社會公平人士,能否成立還待學界討論,不過現實上卻有人認為身高太高並非優勢,女作家柯恩(Arianne Cohen)在其探討身高的著作《The Tall Book:A Celebration of Life From on High》,提到在「長人國」荷蘭,有將近一半女性求醫以降低身高,不過這些女性後來卻沒有比那些保持「高不可攀」的女性還快樂,這或許是這些身高縮水者在別人面前矮一截,造成「雞伏鶴群」的差距感所致。 不過對自己身高「既高(矮)之,則安之」,或許才是健康心態:如奇異(GE)前執行長威爾許(Jack Welch,身高約一百七十公分,在企業執行長裡算矮子)所說:「我從沒注意到我的身高不合理。」或許「自信」才是影響幸福感的最重要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