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前總經理吳必立遭解職內幕

關永實斬了「投敵將領」吳必立

吳必立遭解除職務處分,應與中石化廣州ABS廠投資經仲裁敗訴有關, 然而海外分公司的董事長須對母公司的重大決策負全責嗎?

吳必立(右)因「違背職務」遭中石化董事長關永實(左)撤職。 (攝影者.詹朝陽 )

三月二十一日晚上,前中石化總經理、現中石化高級顧問兼中石化新加坡分公司董事長的吳必立,突然在家中接獲一封掛號信。這封由中石化公司以密件方式發函,前後內容不足一百字的「公文」,概要是以吳必立因「違背職務」,而遭董事會予以解除職務的處分,文末署名者為中石化董事長關永實。據了解,吳必立會遭此解除職務處分,應與最近中石化有關廣州ABS廠投資經仲裁敗訴,須賠償八千五百萬元,且兩年內不得再赴廣州投資的案子有直接關係(見本刊第四八六期)。由於吳必立曾在仲裁庭上作證,且所作證詞被中石化認為對公司不利,是造成中石化仲裁敗訴的關鍵,於是吳必立成了這件仲裁敗訴案必須負責下台的高階主管。

不過整件事情卻透露些許吊詭氣氛。因為中石化是在上周一(十七日)開的董事會,周五當事人就接到密件形式的革職令,且這起人事案,公司內包括發言人至隔周都未被知會。如此快速的手法加上如此隱密的方式,若說其中沒有玄機,恐怕很難令人置信。

決策核心外的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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