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半小時庭訊,「陳律師」幫家族設好停損

阿扁的金蟬脫殼三招 能否得逞?

身為葉盛茂隱匿公文、圖利案中的「證人」,陳水扁搶盡鋒頭,三個半小時問答,將葉盛茂、吳景茂、林德訓、陳鎮慧帶來的利空設好停損,反倒是葉盛茂策略出錯,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十月八日,台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上演了一齣台灣版的「洛城法網」。

有意思的是,第一男主角不是「被告」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而是「證人」前總統陳水扁。因為三位法官接力三個半小時訊問陳水扁,想問出海外洗錢案的內幕,對於葉盛茂的隱匿公文、洩密、圖利案,卻只給五分鐘答辯機會。

儘管許多民眾都認定在「道德」層次上第一家庭有罪,但法律講求證據,檢方必須證明被告有「犯罪動機」,而且行為構成「犯罪要件」,才能以貪污、洗錢等重罪加在阿扁一家人身上,不是一句「法網恢恢」就能治得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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