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電信開放過程中的角色

電信局「殺」了上大

先後開放的二哥大、大哥大民營電信執照,為何有冷熱不同的差別待遇?為何上大投資人自救會要告交通部瀆職,交通部卻老神在在的說「告政府也沒用」?

自從交通部大哥大民營電信執照公布後,獲全區DCS營業執照的遠傳電訊徐旭東,以及太電孫道存成為這波財團角力的大贏家,在未來營運前景備受看好題材面炒作下,竟使遠紡、太電集團形成電信概念股,股價隨之水漲船高,成為股市投資人新寵。例如遠紡、太電集團於奪牌後,平均股價便分別上漲四成、三成以上。不過,以上大的經驗來看,投資人、財團還是得小心為要。

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交通部宣布開放俗稱二哥大的CT2。所謂CT2,為第二代公眾數位式無線電話,它是一種低成本的行動電話,業者只要每隔二百公尺裝設基地台且行走速度不超過八公里,在基地台通訊範圍內,手持特製話機便可以通話。由此看來,二哥大的使用率受到多重限制,尤其以台灣多山地形且都市大樓死角多的情況下,二哥大的通話品質更是備受質疑。

但是,電信局卻在八十三年公布所謂台北、台中、高雄三地區,民眾對CT2接受度分別為六三%、八九%、八一%的調查報告,給學者極大的鼓舞。一年之後,在民間為二哥大瘋狂之際,電信局卻又發布所謂「電信白皮書」,敘述對CT2經營前景不表樂觀看法。前後不一致做法,令外界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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