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平均每日看電視時間為2小時15分

電視並非學習毒藥

電視節目有的因譁眾取寵,常被批評為有害身心,史上著名喜劇演員格魯喬馬克斯(Groucho Marx)就曾譏刺「電視很有教育意義:每當有人開電視,我就去另一房間看書。」許多父母也都不許孩童看電視以免被「污染」,不過經濟學家卻顛覆此種看法,他們認為學齡前孩童看電視,對其日後成績有提升作用。

兩位經濟學家(Matthew Gentzkow、Jesse Shapiro)在今年二月發表的論文〈Preschool Television Viewing and Adolescent Test Scores: Historical Evidence From the Coleman Study〉,調查全美三十萬名在一九四八年到一九五四年間出生的孩童(該期間是美國電視蓬勃發展期),分析他們在小學六年級與初三、高三成績,得出這個反傳統的結論。

一九四一年七月一日,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核發出第一張商業電視台執照。不過一九四八年到一九五二年,該委員會因分配頻寬之故,停止核發新電視台執照,結果就是有的城市有電視台可看,有些城市則無。這種差異對經濟學家來說是最好的「自然實驗」,因為正可獨立分析出電視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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