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再傷害司法 ——馬應九不之二

原本這個題目的順位不那麼前面,但「九不」實無須拘泥先後,而最近發生的一些新聞正好相關,因此適時推出。

第一件事是謝長廷呼籲馬英九「重啟三一九真相調查」;第二件事是檢察官可能在五二○之後「以被告身分傳訊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而馬英九「暫時沒考慮特赦陳水扁」;第三件事是星雲大師鼓勵「一笑泯恩仇」。

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民進黨每次選舉的最重要訴求之一肯定包括司法不公。但是阿扁執政以後,非但政治干預司法的情形依然存在,舉凡阿扁家人涉及司法之表現,簡直是「視司法為無物」。說得嚴酷一點,借用唐朝柳公綽的名言修改為:「政治干預司法,法在;總統玩弄司法,法亡」——台灣的司法已經被阿扁糟蹋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司法威信必須立即重建,就當然不可以再加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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