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機液體設限 免稅商店業績掉四成

「俄國人太生氣了,他們當場喝掉一瓶伏特加,還有一些發怒的乘客將香水瓶丟向我們的安檢人員。」慕尼黑機場經營公司發言人安杰特(Edgar Engert)如此表示。為了遵守歐盟安全規定,機場員工每週從歐盟國家機場轉機的旅客手中,沒收了數千公升的酒和香水。

英國警方於二○○六年八月破獲一宗密謀使用液體炸彈炸毀大型客機的恐怖計畫之後,旋即引進這些規定。掃描儀器無法偵測液體炸彈,所以針對手提行李的液體、凝膠及膏狀物體實施一百毫升的限制。例外項目包括嬰兒食品、藥物以及通過安全檢查之後,在免稅商店購買的商品。那些在歐盟二十七個會員國,加上挪威、冰島及瑞士等國家旅行的乘客,在轉機時可以將免稅商品帶上飛機,但前提是這些商品的包裝袋未經破壞。問題在於從其他地方轉機的乘客即無法適用。

二○○六年十二月,制定全球航空標準的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sation,ICAO)採用歐盟規定,同時建議旗下一百八十九個會員國最遲於二○○七年三月一日啟用。日本、南韓、斐濟、印尼及台灣均已遵行,但許多國家並未趕上截止日期。更糟的是,規定的適用標準差異極大。到了四月,新的液體行李規定將於澳洲、香港、馬來西亞、摩洛哥、突尼西亞及三十個其他國家實施。不過,這些國家的規定均存在若干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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