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負擔的奢華

民國七○年代,來來飯店開幕不久,那是台北最著名的豪華飯店,而它的十七樓會員俱樂部更是富商巨賈雲集的場所。擁有一張來來十七樓的會員證,就是尊貴的象徵。

當時,我換了一個工作,新老闆為了表示肯定,替我買了一張來來飯店的會員證,並告訴我,所有的消費由公司埋單。我非常感謝老闆的賞識,但我從來沒去使用過。半年過後,老闆發覺我沒有任何消費,十分訝異,他告訴我,儘管去用,工作辛苦,放鬆一下也是應該的,更何況,替公司做公關也是必要的。我再一次謝謝老闆的厚愛,但那一張貴賓卡,一直到我離開那家公司,仍然是一張沒用過的呆卡!

我沒告訴老闆我不去使用的原因,但我內心清楚,那是我薪水不能負擔的「奢華」,那也是我能力不能負擔的「奢華」,讓公司負擔我個人的消費,我覺得罪惡;我更害怕的是,一旦我養成這樣的「奢華」習慣,當我失去時,我會更痛苦,因為我無力負擔,我就不敢嘗試,不敢擁有,也不敢奢華成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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