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it Diplomacy 過境外交
台灣和美國無正式邦交,中華民國的high ranking officials(高級官員),特別是總統、副總統和行政院長級的官員,要訪問美國,因中共抗議,有實際困難。美國的變通辦法是准許他們在訪問別國時,可在美國過境(transit),這種過境等於准許台灣的高官變相在美國作短暫的訪問,時間從overnight(過夜)到二、三天不等,於是transit diplomacy(過境外交)一詞應運而生。
要從美國過境,台灣當局得向美政府提出request(請求),通常美國根據convenience, comfort, safety(方便、舒適、安全)三項標準(three criteria)的考量予以批准,布希當政後,在以上三原則外,另加了個respect(尊嚴),指對traveler的respect而言。
陳水扁任內,已有十次過境美國的紀錄。近年由於他搞「公投」(referendum)和「廢除國統會」(abolish the Unification Council)等花樣,升高兩岸關係的緊張,美國不悅,所以在扁過境一事上,美國採從嚴審核的辦法,尤其最近他前往巴拉圭和哥斯達黎加訪問,希望從紐約過境,被美國拒絕,只准他從Hawaii和Alaska過境,都非美國本土,扁很不痛快。為了和美國賭氣,要從別國過境,結果處處碰壁,從台灣到巴拉圭,總共飛了37小時,除了油料多花費十萬美元以外,而且在空中漫無目的的遊蕩,極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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