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過則喜,有則改之

「揚善於公庭,規過於私室」,這是所有主管都知道的道理,但是就算謹守規過於私室的原則,仍有許多的困難,達不到改過遷善的效果。

許多次的經驗都告訴我,規過於私室,常常因為對象的態度不正確,而使效果大打折扣。當我關起門來,和部屬討論他的問題,希望他改進時,經常會遇到小朋友的強力反駁,他們不是告訴我,我的觀察有誤,事實不是這樣的;就是我的推論有問題,他們根本沒這些毛病。劇情錯綜複雜,林林總總,但結論都類似:他們認為自己被誤解了。他們沒有錯,甚至有的人還會沮喪萬分,認為連我都搞不清楚狀況,這個公司真是是非不明、黑白不分。

我承認,當然也有少數情境,是他們真的被誤解了,我也很樂於明白真相,還小朋友清白。但是,老實說,這種狀況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因為當事人愛面子,防禦心強,不肯認錯。以至於我在溝通的過程痛苦不堪,需要大費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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